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市农委制定的2009年四平市农机
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辽河农垦管理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市农委制定的《2009年四平市农机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二○○九年五月十九日
2009年四平市农机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实现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农机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农机安全生产这一主线,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重点,努力增强农机户和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进一步加大安全执法力度,改善安全监管手段,提高安全监管能力,有效减少和避免农机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市农村社会稳定和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好转。
二、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
(一)整治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操作)人员无牌行驶、无证驾驶;
(二)整治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操作)人员不按规定参加定期检、审验;
(三)整治上道路行驶及田间作业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违法载人、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
(四)整治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制动、灯光、警告标志等安全设施不全及带病作业等安全隐患;
(五)整治超行业规范及超标准发牌、发证行为;
(六)整治非法制、售假冒伪劣农机产品,制造农机安全隐患等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
三、专项整治的目标
农机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切实得到有效治理,杜绝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率要达到保有量的80%以上、检验率达到注册数的85%以上、持证率达到注册数的90%以上,将农机事故率、农机事故死亡率分别降到1‰和0.8‰以内。
四、专项整治的进度和各阶段任务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
1.落实责任。围绕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全隐患排查、安全技术检验和清理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核心内容,研究制定本地切实可行的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全面周密部署专项整治工作,严格落实各级、各部门农机安全责任。
2.开展宣传。将5月份作为安全生产及专项整治活动宣传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公告、宣传单、宣传标语、出动宣传车等形式,广泛宣传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目标任务,营造农机依法安全生产的舆论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6?11月)
1.全面排查农机安全隐患。继续组织实施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年度安全技术检验和驾驶员审验工作,对安全隐患进行一次集中、彻底、全面的排查,对排查出的一般隐患,要立即整改,重大隐患限期整改,确保农机及驾驶人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2.深入开展路查路检。组织公安、农机、安监、交通等部门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检查,加大对上道路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其驾驶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的查处力度,对查处的无牌、无证情况限期办理登记和申领手续,逾期不办的给予警告或处罚。对违法载人、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的驾驶人要严肃处理。依法严厉打击伪造、变造车非法使用拖拉机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等违法行为。
3.对未按规定参加2009年定期安全技术检验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组织补检。对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一律予以注销,严禁继续使用。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
市政府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对全市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不定期跟踪检查和验收,年底进行总结表彰。考核评比标准以《四平市2009年农机安全责任状》完成情况和全年工作动态情况为主,对完成任务指标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对完不成的给予通报批评。
五、专项整治的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位运作,切实保障专项整治活动的顺利开展
各地、各部门领导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农机安全生产和专项整治工作纳入政府行为和重要工作日程。各级领导要转变作风,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抓好落实。要层层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状》,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查一级。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定期分析本地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做到领导到位、协调到位、措施到位。各地及相关部门也要成立专项整治活动领导组织,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具体整治工作。要因地制宜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设立专项整治活动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具体情况的统计和联络。各地专项整治方案于 5月25日前,报市专项整治活动办公室。
(二)整合资源,齐抓共管,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
要构建“政府牵头、农机主抓、部门联动、分工负责、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农机安全监管机制。县、乡政府要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和整体作战效能。要将专项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对失职、渎职或不履行法定职责导致重特大农机安全事故的,要会同纪检监察部门严肃追究责任。
各级农业、农机部门要加强源头管理,筑牢农机安全的第一道防线。要主动与相关部门搞好沟通配合。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工作责任。要加强对农机户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各地要以新农村建设试点村为突破口,将农机安全指标完成情况,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考评体系。把农机安全监理工作,作为整个农机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要从源头抓起,夯实农机安全监管基础。坚持注册、办证、年检、审验等工作的严肃性,严把农机安全入口关。要加强驾驶人的技能培训和安全法规教育。严格牌证管理标准,规范培训、考试行为,坚决杜绝向未经培训、考试或培训、考试不合格者核发驾驶证现象。要规范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工作,坚决做到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不办证、不上牌,严禁违规办理牌证和“人情”证出现。要杜绝超范围和无故跨行政区域发牌发证问题。要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对驾驶员准驾不符的,必须办理相应的增驾手续。农机校要把对农民机手培训,纳入阳光工程范围,提高驾驶人员受教育的积极性。
公安、交警部门要充分发挥本部门的执法优势和对农村道路安全的监管职能,积极配合农机部门抓好农机安全工作。加大基层交警及乡镇派出所对上路行驶拖拉机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农机道路安全监管责任制。针对本地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牢牢抓住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和重点路段、路口,依法对危害道路安全的无牌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车、非法载人、安全设施不全等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处罚和严厉打击。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达到处罚少数、教育多数,打击个别、震慑一批的目的。
工商、质检部门要加大措施,集中整治和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机产品的坑农害农不法行为,严防农机产品携带安全隐患进入农机市场和生产领域,要按照相关规定,对非法生产、销售不合格农机产品的企业进行认真追究,依法严肃处理。
交通部门要逐步提高农村公路联网水平,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安全设施,加大对农村公路交通标志和重要路口、路段减速带等安全设施的投入,加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的整治力度,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和农村客运网络建设。
保监部门要认真研究措施,加大力量,积极、主动宣传拖拉机交强险重大意义,尽快抓实抓好拖拉机交强险工作。
市治理经济发展软环境办公室,要结合我市农机安全生产的实际,为专项整治活动创造更加宽松的工作环境。
各新闻单位要加大对农机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宣传力度,对各地、各部门的活动情况和典型事例进行跟踪报导,为农机安全和专项整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部门在进行农机安全监管过程中,要注重加强政、行风建设。要转变思想观念,增强服务意识,讲究工作方法。要建设好监管队伍,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监管水平。要加强工作情况的沟通,建立农机安全快速反应机制和重特大农机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掀起落实农机安全法律法规的热潮
各级政府要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重视和宣传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要广泛宣传农机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相关法律法规,营造有利于农机安全专项整治的良好氛围。要结合事故案例,对农民进行安全警示教育。要做到广播有声音、电视有节目、报纸有文章、网络有阵地、街上有标语、村居有专栏,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把宣传教育工作贯穿于整治工作的全过程。通过专项整治活动掀起学习、宣传、普及、落实农机安全法律法规的热潮。
(四)抓住重点,加大措施,找准隐患排查和安全监管的突破口
专项整治工作,要以各级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和受补贴农机大户为突破口,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的全面开展。省、市、县三级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及受国家补贴农机大户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率、检验率、持证率要首先达到规定标准。
农机部门在检审工作中要认真执行技术检验标准和程序,凡是农机安全设施不齐全、不可靠的,要全面整改。违反检审规定或拒不执行安全技术要求的,要依法查处。在抓好检审工作的同时,要加强对田间、场院和农村道路的巡回检查。公安交管部门在道路动态管理中,要及时督促未参加年检审的拖拉机及准驾不符的驾驶员,到农机部门补办年检年审和增驾相关手续。通过田检路查,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员的检审率,纠正违章,消除事故隐患,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各地要注意做到六个结合,即:治标与治本相结合,路查路检与源头管理相结合,安全教育与依法惩处相结合,部门分工与联合行动相结合,专项整治与“平安创建”相结合,安全生产与新农村建设整体工作相结合。
(五)真抓实干,不走过场,切实保证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要通过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和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在全市上下形成认真落实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集中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促进合作监管机制的形成,推动我市农机安全监管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各地在摸底调查和隐患排查时,要深入村、屯、户进行细致排查,摸清底数,登记造册。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细致、不留“死角”。要建立详实的农机安全管理档案。要实事求是的反应本地农机安全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要限期解决。对问题集中的地方,要加大工作力量,集中突破解决。坚决防止报喜藏忧和报喜得喜、报忧得忧现象的发生。
同时,各地、各部门要做好专项整治活动的信息报送、典型宣传和总结工作。市专项整治活动办公室对各地、各部门活动开展情况每月进行一次调度。各地、各部门要于12月1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送四平市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办公室。
联系人:霍凤贤, 联系电话:5086806
传 真:3624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