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人民政府转发
市人民银行关于贯彻执行
适度宽松货币政策加强金融支持地方经济
又好又快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辽河农垦管理区、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应对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发展,11月1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作出了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的重大举措。为确保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在我市全面落实,市人民银行结合实际,制定了《四平市关于贯彻执行适度宽松货币政策加强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对应对金融危机带来的困难,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具有指导意义。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四平市关于贯彻执行适度
宽松货币政策加强金融支持地方经济
又好又快发展的指导意见
为指导和鼓励我市金融机构准确把握适度宽松货币政策内涵,快速反应,积极行动,真正把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落实到位,为我市经济的大发展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结合实际,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认清形势,抢抓政策机遇
要正确认识当前的国内外形势,全面深刻理解宏观调控政策的内涵,把贯彻落实国家出台的扩大内需十项措施,作为当前加快我市跨越式发展、迎头赶上的难得历史机遇,充分认识我市的优势和潜力,按照“行动要快,出手要重,措施要准,工作要实”的要求,制定规划,明确目标,增强信心,深入挖掘实现自身发展和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结合点,努力为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
二、切实做好基础设施和项目建设的信贷支持工作
各金融机构要紧紧围绕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合理安排信贷资源,加大对重大基础设施、重点产业项目、重要民生工程建设等方面的信贷投入,特别是对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在建、续建、新建项目以及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保证项目资金的合理需求。要进一步拓宽信贷资金来源渠道,国有商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要进一步加大对我市重点基本建设项目和涉及“三农”的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信贷资金投入,充分发挥国有大银行的支撑作用;其他金融机构要加强与同业及兄弟行的联系和交流,搭建合作平台,通过银团贷款、联合贷款等方式扩展合作空间,增强支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合力。
三、加大对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的支持力度
当前,我市老工业基地振兴正进入关键时期,大批新建或改造项目陆续进入投产或达产期,需要大量的流动资金支持。同时,大量中小企业仍面临“融资难”问题。各金融机构要充分利用人民银行取消商业银行信贷规划限制的有利时机,将信贷资源向对地方经济发展具有带动和辐射作用的重点行业、支柱产业、中小企业以及新型工业、现代服务业、资源环境和循环经济等领域倾斜,向具有区域优势、区域特色的优势产业和产品技术含量高、自主创新、适销对路、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企业倾斜,加大流动资金贷款支持力度,提升四平经济的整体竞争力。同时要按照“有保有压”的要求,要充分发挥金融杠杆的调节作用,限制“两高”行业和产能过剩行业的贷款,促进具有地方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推动全市经济和谐发展。
四、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
中小企业是当前经济发展中的薄弱环节,中央多次强调,要采取综合措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各金融机构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已出台的金融支持政策,确保今年第四季度中小企业贷款快于各项贷款增长。要在合理控制信贷风险的基础上,进一步简化贷款程序,单独安排信贷计划,重点满足符合产业和环保政策,有市场、有技术、有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流动资金需求。积极开发设计适合中小企业发展模式的金融产品,大力开办应收账款抵押、股权、仓单、货权等权力质押贷款,灵活运用票据贴现、信用证等融资方式,满足不同类型的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积极推进和完善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建设,鼓励各类信贷担保机构通过再担保、联合担保以及担保与保险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服务。要充分利用我市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中心的平台作用,强化银企对接,建立常态化的银企对接合作机制,实现银企双赢和共荣。市、县两级人民银行要会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积极组织商业银行、担保机构和中小企业共同参加的融资对接会,为三方合作提供沟通平台。
五、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
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解决好“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各金融机构要紧紧围绕农民增收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加大信贷支农工作力度。农村信用社要巩固已有的改革成果,进一步推广和完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支持农户发展符合市场需求的、具有竞争优势的特色产业。农业银行要在服务“三农”试点基础上,积极推动和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信贷模式,加快推进优质高效农业发展。农业发展银行要加大政策性金融支农力度,增加对粮食收购企业及粮棉油生产、加工和流通为主业的龙头企业的贷款支持力度。今年全市粮食大丰收,收购资金需求大,必须全力保证政策性粮食信贷资金供应。邮政储蓄银行要充分利用城乡网点多的优势,加大农村金融产品营销力度,积极推广金融超市“一站式”服务模式,不断提高支农力度和服务水平。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要通过批发或转贷方式间接参与小额信用贷款业务,引导资金向农村回流。
各涉农金融机构要大力推进农村信贷方式和金融工具创新。按照因地制宜、灵活多样的原则,探索开展大型农用生产设备、林权、土地使用权等抵押贷款。继续大力推进“公司+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公司+合作社+银行”等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信贷模式。
六、大力培育和发展消费贷款业务
要认真贯彻国家确定的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的各项措施,积极推动消费信贷业务增长。要深入落实央行近期出台的《关于扩大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浮幅度的通知》精神,尽快制定和完善房贷新政的操作实施细则,密切配合房地产相关部门,创新房贷管理新模式,促进个人住房消费信贷业务的发展。积极开发潜在消费市场,拓展新的消费信贷领域,培育新的消费信贷产品。结合城乡居民消费特点,研究制定符合实际的消费信贷产品,多渠道、全方位提供消费信贷金融服务,在住房、汽车、家装、旅游等消费信贷业务基础上,培育新的增长点,拉动消费,促进经济增长。积极发展农村消费信贷业务,活跃农村消费市场,拉动农村消费需求。加强消费信贷业务宣传工作,使广大消费者更多更全面地了解和掌握消费信贷知识,推动消费信贷业务开展。
七、进一步提高外汇服务水平
进一步做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改进进出口核销制度,推进服务贸易便利化。完善边贸结算政策,在贸易真实性背景下,允许从事边贸业务的企业和个人通过银行渠道进行外币现钞或人民币结算。进一步下放境外投资项目资金来源审查的审批权限,为企业“走出去”提供便利。外汇指定银行要在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的基础上,简化外汇服务流程,提高外汇业务办理效率。针对涉外企业实际,积极开发符合企业需要的外汇避险工具和服务,帮助企业提高规避汇率风险能力。加大对重点涉外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在保证贸易真实性和出口收汇一致性的前提下,提高重点行业大型成套设备以及政府鼓励行业出口预收货款可收汇额度和比例,通过贸易融资解决出口企业资金需求,降低融资成本。
八、继续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
各金融机构要以金融创新作为金融支持经济的重要手段,以推动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方式创新为着力点,继续加快金融创新步伐。要改变传统的金融服务观念,积极借鉴和学习现代化金融服务的营销思路与手段,主动开发市场,培育和扩展客户资源,努力满足多层次、多元化金融服务需求,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同时,实现自身效益的改善。要针对地方经济发展实际,围绕抵押贷款方式、理财业务、贸易融资手段、风险分担机制和企业直接融资等业务,加大创新力度,为企业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积极促进企业提高直接融资能力,推动更多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和企业集合债,扩大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增强企业发展活力。积极推进和完善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大力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创新贷款担保方式,扩大有效担保品范围;探索发展基于订单与保险的金融工具,提高信贷资源配置效率,分散农业信贷风险;大力推进农村金融组织创新,继续推动农村资金互助社的发展壮大,创造条件、积极鼓励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在我市安家落户,有效增加对“三农”的可持续资金投入。
九、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效率和水平
不断完善征信系统服务功能,推动改善地方金融生态环境。要充分利用征信系统的信贷惩戒机制,继续做好与有关部门的政务协同工作。努力扩大信用报告的使用范围,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方便、快捷的信用信息查询服务。进一步扩大非银行信息采集范围,逐步将企业支付信息纳入征信体系。继续推进中小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和农户信用评价体系建设,为中小企业和农户贷款提供信用支持。
要加强支付结算体系建设,特别是要加快农村支付体系建设,为社会提供高效、快捷、安全的资金结算服务。着力改善银行卡受理环境,扩大银行卡受理范围,将银行卡产品和受理市场向县及县以下领域延伸。进一步提高现金预测分析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增强现金供应的前瞻性,保证我市经济发展现金供应充足合理;继续完善反假货币网络建设,加强人民币跨境流动监测和管理,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货币流动环境。畅通国库资金支付清算渠道,尽快实现财税库银横向联网,提高国库资金收支效率。人民银行要更好的履行金融服务职能,切实担负中央银行社会金融服务的基础性作用,提高支付结算、征信管理、国库服务、货币发行等基础金融服务水平。各金融机构在有效增加信贷投入,提高信贷服务水平的同时,更要全方位的做好各项金融服务工作,不断满足社会各阶层对现代金融的需求。
十、进一步强化银政企合作,建立新型银企关系
一是做好中小企业银企对接项目的落实工作。按照责任分工,对中小企业银企对接已签约的各类项目落实情况,认真进行疏理,对尚未落实的项目逐一分析原因,帮助解决对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高对接项目成功率。二是建立银行政府联动机制,积极争取国家扩大内需项目。在争取国家扩大内需项目过程中,加强政府有关部门和银行的沟通联系,共同争取项目,共同争取信贷资金、共同做好项目落实工作。三是针对目前新形势、新情况和新项目,组织开展一次涵盖四个县(市)在内的全市范围的银企对接活动,努力营造扩大信贷投放,促进银企对接的良好氛围。
十一、进一步做好适度宽松货币政策传导落实工作
市、县两级人民银行要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实施适度宽松货币政策的内涵和作用,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向金融机构特别是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宣传政策走向和含义,引导金融机构采取有力措施配合国家实施的积极财政政策,加大信贷投入,实现辖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要灵活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充分发挥中小金融机构再贷款和支农再贷款对中小企业、“三农”等弱势群体的支持带动作用,积极引导资金合理流向。要加强对辖区经济金融形势的监测和分析,提高“窗口指导”的针对性、及时性和有效性。要认真组织辖区金融机构对经济金融领域热点、重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密切关注国内外市场变化对我市经济金融发展的影响,及时反馈政策调整效应,跟踪分析各经济领域、市场主体对金融动荡和货币政策变动的敏感状态,确保辖区金融体系稳定。各金融机构要抢抓机遇,充分利用国家促进经济增长重大措施的有利时机,向上级行大力宣传我市的区域特色和经济发展优势,努力争取更多的信贷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要充分利用与当地经济联系密切、信息资源丰富的优势,进行科学的市场定位,积极寻找项目,开拓市场,满足地方经济发展的合理资金需求;邮政储蓄银行等金融机构也要把握形势,抓住机遇,按照业务发展做好职能定位,开拓创新,积极寻找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有效措施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