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人民政府四平军分区
关于军地应急管理一体化建设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辽河农垦管理区、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驻平各部队:
为全面加强军、地应对突发事件一体化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组建军地一体化应急指挥机构
调整应急管理机构和构建军地联合指挥体系。四平军分区的有关领导兼任四平市应急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参加应对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指挥和决策工作。四平武警支队、消防支队、预备役部队有关领导兼任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参与突发公共事件的日常管理工作。各县(市)、区对应急管理机构也要进行调整,建立相应的指挥体系,负责本辖区内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各级政府负责组织调动相关部门、单位、社会力量、群众志愿者以及资金、物资、设施、设备等相关资源,进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抢险救援和善后处理。军分区、人武部根据灾情和险情,及时向地方政府提出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或请求派部队参加抢险救灾等建议,并承办部队参加抢险救灾的有关事宜;负责组织后备力量、协调驻平部队参加抢险救援。军地联合组织抢险救灾由县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地区民兵、预备役部队和驻军参加抢险救灾原则上由军分区组织指挥。
二、完善军地一体化指挥通信网络建设
充分利用现有通信手段,建立有线、无线通信网络,确保应急指挥通信畅通。将应急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相关领导、指挥人员的有线电话、无线频道、手机统一组成应急指挥通信网,随应急管理委员会人员和通信方式变化及时更新和补充,并定期组织通信联络测试,确保遇有应急行动时能够随叫随通。电信部门要建立固话、移动通信指挥网络,军分区、武警、驻军单位利用电台建立应急通信指挥网,做到至少有2种以上通信工具保证畅通。人防、公安、武警、驻军都要研究整合通信资源,在应急行动中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提高指挥效率。
三、加强军地一体化应急能力建设
各级应急管理委员会要突出抢险救援专业队伍的编组和训练,提高应急行动能力。
一是把抢险救援专业队伍与民兵专业分队合建合训,提高资源使用效益。
二是建立军地应急能力培训机制。市政府、军分区每年组织一次集中培训活动,不断增强军地双方指挥人员、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各县(市)、区也要组织相应的活动。
三是建立军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练机制。各部门每年都要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市军地联合应急管理委员会每年组织一次一定规模的综合性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军地联合紧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建立军地一体化应急处置联动机制
军地要修订和健全联合行动预案,确保遇有重特大自然灾害、重大社会安全事件能够协调行动,控制事态,抢险救援,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建立军地突发事件信息会商制度。军地联合应急管理委员会每季度要组织一次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信息通报会,实现应急信息军地共享。根据地震、气象、公安等相关部门的数据信息分析预测情况随时进行会商,研判情况。为及时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向军分区、人武部值班室通报险情、灾情和救援信息,必要时要由军分区和人武部向驻军通报情况。遇有重特大自然灾害和重大社会安全事件,可实行军地联合值班。
建立检查监督制度。军地联合应急管理委员会每半年要组织一次预案落实情况联合检查,查找薄弱环节,强化联合协作意识,提高应急能力。
做好应急储备。担负应急任务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任务要求,储备相应的资金和实物,确保遇到情况能够迅速调用,迅速购置,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二○○八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