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08年行政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辽河农垦管理区、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08年全省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吉政明电〔2008〕7号)和《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08年全市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四政办发〔2008〕21号)要求,检查组自2008年8月21日至9月10日,对各县(市)、区(开发区)和驻平省直和市直21个行政执法部门进行了重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能够按照要求,认真自查。通过自查、抽查和综合评比,工作较突出的地方和部门6个,分别是:双辽市政府,市工商局、市国土资源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地税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进步幅度较大的地方和部门4个,分别是:梨树县政府、铁西区政府,市公用局、市环保局。总的看,我市的行政执法工作有了一定的进步,主要有以下4个特点:
(一)落实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权限、清理年审年检项目工作有序进行
此次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权限共涉及58个部门(单位),各部门能够按照要求提出减放权限的初步意见,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核,目前已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初步审核完毕,正与各部门进一步磋商确认,力求在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权限方面有较大突破。为快速接收和落实下放的行政审批权限,保证规范有序运用,各县(市)、区都已做好了对口衔接的准备。
(二)依法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为进一步规范、完善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今年6月,市法制办转发了《吉林省法制办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结合我市实际,在原有基础上对所执行的法律、法规进一步细化,在扩大覆盖面、提高质量、增强可操作性上下功夫。截止目前,在全市应细化的43个部门中,完成细化工作并执行的有21个部门,审核合格的有15个部门,细化未合格的有6个部门,未细化的有1个部门。各县(市)、区除公主岭市、辽河农垦管理区外,均由政府下发文件进行部署,其中,梨树县、铁西区所属部门多数已细化并上报,正在审核中。
(三)依法行政工作全面推进
1.加强领导,强化机构,提供保障。多数地方和部门对依法行政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挂帅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构,定期召开常务会议或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各部门将依法行政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同检查。梨树县在现有5个编制的基础上,又为法制办增加了2个行政编制和5个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使编制人数达到12人,为开展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2.健全制度,完善机制,规范行为。一些地方和部门结合各自实际,从探索研究并实施相对集中处罚权、相对集中许可权,强化制度、体制、机制建设入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工作。公主岭市、辽河农垦管理区、四平经济开发区、红嘴高新技术开发区已开展并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铁东区正在探索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同时,各地、各部门都按照省、市政府的要求,积极探索相对集中许可权工作。市工商局开展了“争创五化建设双模范”活动,以依法行政情况为主体进行考核、表奖,对依法行政存在问题者实行一票否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根据本部门执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结合实践,制定了执法文书管理制度、案件管理制度、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等60多项管理制度,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
3.积极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多数地方和部门对本部门执法资格、执法依据、执法职权进行了梳理。截止目前,市本级要求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的38个部门已全部完成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建立工作。双辽市也完成了行政执法权限梳理、评议考核办法制定、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建立等项工作,部分部门已兑现实施。市交通局每年年初同各县(市)、区交通局和局直属行政执法单位签订年度《行政执法责任书》,年终对优秀者进行奖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所属分局和执法单位按照《工作目标考核标准》每年考核两次,将考核结果同年终评优挂钩;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制定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考评办法(试行)》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实行培训、考核相结合,将培训、考核结果记入年度考核档案,作为年终考核依据;市农委就责任制的落实制定了考核办法,每年年终都对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4.认真规范抽象行政行为。多数地方和部门能够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依法起草、审核、制发规范性文件,在规范性文件制发过程中充分发挥法制部门和机构的作用,由法制部门和机构严格审核、把关。双辽市政府制定两部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并在全市发布实施;市地税局制发了《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职责,健全了科学严密的制发程序和机制,从源头上规范了抽象行政行为。
(四)行政审批行为日趋规范
各地、各部门能够按照《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省政府减放行政审批权的要求,制定行政审批配套制度,在法定范围内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减少环节,缩短时限,规范行为,依法制作行政审批卷宗。已下放的审批权均已全部下放到位,已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全部停止执行无反弹现象发生。特别是市工商局、市地税局、市公用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尤为规范。
(五)行政处罚卷宗质量有所提高
今年以来的案卷质量,从适用的法律到程序,从案卷的内容到制作,有较大幅度的提高,重实体、轻程序或实体与程序均存在缺陷的状况有了明显改善。市国土资源局、市工商局、市地税局、市公用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制定了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制度和方案,将评查结果与年终考评挂钩。特别是市地税局制作了《涉税文书标准化样本》,有效地促进了税收执法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市国土资源局、市工商局先由执法人员对案卷进行互评,再由支队领导和局法制科进行评选,最后由评查小组评查,并对评选出的优秀卷宗进行表彰。通过开展定期评查工作,规范了执法程序、要件、行为,使行政执法活动得到有效监督,保证了行政执法活动的合法、有效、公正、公平。
二、存在问题
(一)认识水平和重视程度尚需提高。个别地方和部门对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依法行政等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没有把相关工作纳入重要日程,处于被动应付状态。
(二)制度建设尚需加强和完善。一些地方、部门在制度建设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特别是行政执法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尚不完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缺乏应有的规范性和约束力。
(三)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需进一步细化和落实。有些部门虽然按要求细化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但落实不到位,只停留在文件上,在行政处罚的案件中没有执行和运用,实施行政处罚的尺度不一或滥用自由裁量权的行为仍时有发生。
(四)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需进一步规范。在行政处罚方面,有的地方和部门存在程序违法、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自由裁量权实施不当的现象;一些地方和部门行政处罚卷宗制作不规范,有的适用法律不准确,有的程序不到位,有的卷宗内容过于简单,有的根本就没有处罚卷宗。在行政审批卷宗方面,个别单位行政审批卷宗存在制作不规范、未按《行政许可法》要求制作受理或不予受理通知书,不能体现规定的“时限制”,在审批中未做到一次性告知等问题。
三、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把行政执法工作切实纳入日程,抓紧抓实。
(二)采取行之有效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及其评议考核制度,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自由裁量权细化实施方案、案卷评查方案等各项制度,并全力以赴落实。
(三)以抓重点、难点为突破口,促进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按照省政府、省法制办的要求,要把减少和下发行政审批权限、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工作作为重点,夯实基础,形成长效机制,常抓不懈。
(四)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各地、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尽快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卷的定期评查制度,实行下考一级,建立公开、公正、公平的评议考核机制。
(五)强化培训,切实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素质。各级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和依法行政知识培训,使行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及行政执法的有关知识,自觉养成严格依法办事的理念和在法律约束下行使职权的良好习惯。
二○○八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