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平市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百日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铁东区、铁西区人民政府,市区内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四平市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百日会战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七月二十四日
四平市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百日会战实施方案
为全面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保持国家卫生城市荣誉,进一步提高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进一步加大力度,高起点、高质量、高效率地对城区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整治,改善城市环境卫生面貌,为我市经济社会大发展、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
二、整治任务、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
(一)市容市貌整治
1.乱贴乱画整治。对沿街墙体、建筑物、居民小区、居民楼道等所有地方的乱贴乱画、乱写乱涂要彻底清除。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公安局、铁东区政府、铁西区政府、四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红嘴工业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达标,坚持常年。
2.临街建筑物整治。对城区内主要街路的临街旧建筑物进行粉刷,对主要街路临街高层建筑的玻璃幕墙进行清洗,对城市出口的破旧建筑物粉刷一新。
责任单位:铁东区政府、铁西区政府、四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红嘴工业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8月20日前。
3.占道经营整治。彻底清理街路、小区内的店外店、水果摊、饮食摊等一切形式的占道经营;清除占用人行步道摆放经营的鸡架、鸟笼、兔笼以及建筑材料等商品、物资。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铁东区政府、铁西区政府、四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红嘴工业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8月25日前达标。
4.露天食品加工(经营)、室外烧烤整治。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管理要求,坚决取缔沿街及小区内的露天食品加工(经营)、室外烧烤。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公安局。
完成时间:8月25日前达标。
5.牌匾广告整治。(1)牌匾。按照1店最多2牌、整齐划一的标准要求,对多余的牌匾、落地牌匾一律清除;牌匾内容必须与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相一致,对字迹残缺、掉漆、褪色、歪斜的牌匾要及时修复;新办工商经营业户设置的牌匾要达到标准要求,达不到的禁止开业。(2)户外广告。对户外高空广告、墙体广告、路标广告、车体广告、天桥广告、自行车架广告、候车亭广告以及过街横幅等进行集中治理,破旧的要更新,损坏的要修复,违规的要清除;除重要节日,重大政治、经济活动的宣传外,其他庆典宣传、商业宣传、政策法规宣传、纪念宣传一律不得设置过街横幅;空白广告牌要上公益广告,不准有空白版面;永久性广告必须有照明设施,夜间能够亮起来,否则一律拆除。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工商局、铁东区政府、铁西区政府、四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红嘴工业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达标。
6.建筑工地整治。施工工地一律按规定标准进行围圈,并书写经城管办审查的宣传口号;围圈外不准堆放任何建筑材料及杂物;工地的出入口要保持整洁,无杂物、无污水淤泥,严禁车辆带泥上路;除特殊情况,取得主管部门批准外,任何单位不得占用道路作业、施工;工地施工现场的绿化和市政公用设施必须保持完好,并设置保护措施;工地食堂、工棚、临时厕所必须达到卫生标准要求;完工的基建工地必须做到工停料净场地清。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达标。
7.广场整治。加强各类广场的卫生管理,开展全天候清扫保洁,严格禁止各类车辆进入广场,破损缺失的果皮箱要及时修复补齐,缺少的花草树木要及时补栽,达到设施完好,路面整洁,无践踏绿地草坪标准。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民政局、市水利局、铁西区政府。
完成时间:8月20日前达标。
8.步行街整治。按照《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市区步行商业街加强管理的若干规定》(四政办发〔2005〕69号)要求,加强步行街的综合治理,达到标准要求。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铁东区政府、铁西区政府。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达标。
9.乱泼乱倒整治。一是继续实行定时、定点倾倒垃圾制度,早6时前、晚6时后为市区倾倒垃圾时间,垃圾清运及时,无隔夜暴露垃圾;二是严禁市区内所有单位和个人随处丢弃各类垃圾;三是严格禁止沿街商业和饮食网点向马路雨水井口倾倒污水、污物。
责任单位:铁东区政府、铁西区政府、四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红嘴工业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8月10日前达标,坚持常年。
10.城市亮化整治。破损缺失的广场灯、南北河河岸灯、路灯、楼体灯、商业灯箱等照明设施,破损的要修复,缺失的要补齐。具体要求:一是沿街商业网点的灯箱、霓红灯、街头橱窗要全部亮起来;二是沿街单位的门前、办公楼、庭院要亮起来;三是广场的照明灯、地灯、景观灯要亮起来;四是主次街路的路灯要全部亮起来。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工商局、市水利局、市民政局、铁东区政府、铁西区政府、四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红嘴工业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9月15日前达标。
11.加强犬类管理。禁止各类犬在广场、街路等场所内随地便溺,对已发生随地便溺的粪便由犬主人负责清除,对不清除者由城市管理部门予以处罚;在规定的区域内遛狗者必须由狗主人用缰绳牵引,防止犬类伤人事件发生,对无缰绳牵引者由公安部门予以处罚。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公安局、铁东区政府、铁西区政府、四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红嘴工业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
(二)公共绿地和街路绿岛整治
全面补齐公共绿地和街路绿岛内残缺不全的花草树木,清除杂草,花木要定期修剪,进一步加强管护。禁止践踏绿地及横穿绿岛的行为。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铁东区政府、铁西区政府、四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红嘴工业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8月15日前,坚持常年。
(三)社区卫生整治
1.彻底清除居民小区及居民楼道、阳台、自行车棚内的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做到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阳台规范整洁,车棚内车辆摆放整齐,楼体干净。要逐个小区、逐个楼道、逐个车棚进行整治。
2.定期进行下水井的清掏和管道的疏通,及时解决下水外溢问题,保持排水畅通。
3.小区路面无塌陷,无破损,无积水,无白色污染,做到全天候保洁。
4.小区内树木花草缺失的要一次性补齐,被居民占为菜地的必须恢复。
5.新竣工的居民楼必须同步进行保洁交接,交接前的保洁由开发单位负责,交接后由保洁单位负责,不准出现保洁空档造成垃圾积存。
6.居民小区楼道内的声控照明灯要亮起来。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房产局,铁东区政府、铁西区政府、四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红嘴工业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8月20日前达标。
(四)单位卫生整治
1.实行城市卫生日和周末卫生日制度,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各单位要组织落实每月4日的城市卫生日和周末卫生日制度,彻底清除单位庭院内的卫生死角,做到单位庭院内及周边无积存垃圾,无白色污染,无乱堆乱放,无乱贴乱画,“门前五包”责任落实到位。
2.庭院内路面平整,无坑洼,无破损,排水畅通,道路硬覆盖率达到100%,室内外厕所结构完好,符合卫生要求,5-10月每周消杀一次。
3.彻底清除“四害”孳生地,定期组织开展除“四害”药物消杀,进一步完善除“四害“防灭设施。
责任单位:铁东区政府、铁西区政府、四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红嘴工业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8月20日前达标。
(五)市场卫生整治
1.严格治理场外经营。各类市场(含早市、晚市)严格禁止摊位外溢,主次街路的临街商铺及商亭不准店外摆放(堆放)商品经营,坚决取缔小商小贩占道经营。
责任单位:市场外溢由市工商局负责,其余由铁东区政府、铁西区政府、四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红嘴工业园区负责。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达标。
2.全面实行市场全程保洁。各类市场(包括早市、晚市)实行垃圾袋装化管理,由收取卫生费的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设专职保洁人员,进行市场的全程保洁。全程保洁的标准是从上市到散市,保洁员在岗在位,摊位内外整洁,垃圾袋装化,无落地垃圾,市散地净。
责任单位:市场主办单位或收取卫生费的保洁单位负责保洁,市工商局负责监管。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达标。
(六)行业卫生整治
1.加强对饮食服务、食品加工、食品销售、美容美发、公共浴池、娱乐场所、商场超市、宾馆旅店等行业和公共场所从业单位的清理整顿,对不具备条件、达不到标准的要坚决关闭。对“五小”行业(即:小饭店、小旅店、小理发店、小食杂店和小浴池)的整治要作为重点,全面提高“五小”行业卫生管理水平。一是完善“五小”行业的基础设施,做到各项设施齐全。二是加强“五小”行业的日常卫生管理,达到经常化。
2.加强火车站、客运站等窗口单位的卫生管理,做到站容站貌及车体整洁,候车室清洁,保洁到位,四壁无尘,窗明几净,站台及停车场整洁,无垃圾积存和暴露。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交通局、四平火车站。
完成时间:8月20日前达标。
(七)交通环境整治
1.继续加大残疾人三轮车、人力三轮车、电动三轮车非法营运的整治力度,坚决取缔残疾人三轮车、电动三轮车和无证人力车的载客营运。
2.进一步加强市区繁华地段、商业网点、学校周边等交通乱点乱段的治理,禁止客运、货运、出租车等车辆随意乱停及在停车点长时间停放车辆。
3.坚决杜绝各种车辆、行人乱闯红灯和各类机动车乱鸣喇叭现象。
4.对缺损、不洁的交通标志或设施进行修补、洗刷。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
完成时间:9月25日前达标。
(八)环境污染整治
1.全面整治饭店油烟污染,排油烟必须通过高出楼顶的管道排放,坚决禁止直接向室外排放。已经造成的墙体污染要彻底清理,管道漏油的要全面维修,保持完好。
2.全面禁止商业网点利用高音喇叭招揽生意和小商小贩走街串巷用电子喇叭叫卖的扰民行为。
3.对市区现有的废品回收站点要全部进入再生资源市场及收购亭,及时送往废品回收公司。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供销社、市工商局、铁东区政府、铁西区政府。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达标。
(九)违章建筑整治
彻底拆除沿街两侧、居民区、市场内、单位庭院内等私搭乱建的商亭、板房、塑料棚、偏厦、围栏等各种违章建筑。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铁东区政府、铁西区政府、四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红嘴工业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9月25日前达标。
(十)城乡结合部卫生整治
1.彻底清除积存垃圾。继续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城区出入口、城郊村屯、铁路公路沿线等处积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清除力度,达到无垃圾积存。
2.加强日常卫生管理。城乡结合部要保证垃圾日产日清,城区出入口、环城公路要保证达到无乱倒垃圾、无乱堆物料、无乱搭棚屋、无乱开店铺的标准。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交通局、铁东区政府、铁西区政府、四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红嘴工业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8月10日前达标。
(十一)巩固除“四害”成果
1.“四害”孳生地治理。市区内所有的垃圾场、垃圾中转站、垃圾箱、公厕及南北河等场所,要全面进行环境卫生清理,定期进行药物消杀,达到无暴露垃圾,公厕周围洁净,水体清洁无漂浮物。
2.“四害”防治设施建设。居民区、单位庭院要按照防治标准在各自辖区室外建立灭鼠毒饵站,毒饵站内要长期投有灭鼠药物;粮库、食品加工、餐饮、食堂等重点防鼠单位以及所有单位的各类库房,要设置毒饵盒、防鼠门板、防鼠网;餐饮、食品加工、食品销售、宾馆、旅店、招待所、商场、医院等公共场所和单位,要根据不同情况,采用物理隔离、电子驱赶等方法,设立防蚊蝇设施。
3.“四害”药物消杀。(1)灭鼠。开展一次全市秋季统一灭鼠活动,市区内所有单位、场所、公共地带都要投放有效灭鼠药物,达到全面覆盖,把鼠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2%标准之内。(2)灭蟑螂和灭蚊蝇。以餐饮、宿舍、旅店、室内市场、单位食堂、医院病房等服务行业为重点,在环境卫生整治的基础上,采取药物消杀的方法,开展统一消杀活动,确保蟑螂、蚊蝇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之内。
责任单位:市爱卫办、市卫生局、市水利局、铁东区政府、铁西区政府、四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红嘴工业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四害”防治设施建设8月15日前完成,秋季统一灭鼠9月25日前完成。
(十二)建立健全健康教育宣传栏
居民社区、窗口单位都要设立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卫生部门要结合卫生防病、国家卫生城建设以及群众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等提供宣传内容,做到宣传资料保存完整,每月更换一次。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房产局、市交通局、四平火车站、铁东区政府、铁西区政府、四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红嘴工业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坚持经常。
(十三)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及管理
1.人行步道及小区路面维修及管理。一是对主次街路人行步道、居民小区内路面的破损、塌陷、隆起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出现破损、塌陷、隆起的,必须修复。二是严格禁止各类机动车在人行步道上行驶或停放,一经发现要从重处罚。三是加强人行步道和居民小区内路面的挖掘审批管理,未经主管部门审批,严禁挖掘人行步道和小区硬化路面。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铁东区政府、铁西区政府、四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红嘴工业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达标。
2.公厕建设及管理。一是已建成的水冲公厕要全部对外开放,包括与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派出所办公用房同建的水冲厕所,同时沿街的机关办公场所和个体商户室内的水冲厕所也要全部对外开放。近年来小区开发中新建的水冲公厕,因各种因素改作它用的必须恢复。二是在商业区和繁华路段设置足够的可移动公厕。三是对破损的公厕要及时维修,按公厕卫生标准进行清扫、清掏及定期消杀。市区所有公厕(包括机关、商户室内的水冲厕所)都要设置统一、醒目的标志。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铁东区政府、铁西区政府、四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红嘴工业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达标。
3.果皮箱、垃圾箱(站)建设及管理。丢失的果皮箱、垃圾箱要补齐,轻微破损的要修复,完好率达到100%,保持箱体整洁。居民小区内严重破损的垃圾箱坚决拆除,以封闭式手推垃圾车取代拆除的垃圾箱和覆盖无垃圾箱的小区。对现有的垃圾中转站进行粉刷和维护,定期对垃圾箱(台、站)进行消杀。
责任单位:铁东区政府、铁西区政府、四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红嘴工业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果皮箱修补8月20日前达标,其他9月30日前达标。
4.公用设施建设及管理。全面修复补齐街路、小区丢失破损的各类井盖和雨水井箅子;全面修复补齐居民社区、广场破损丢失的各类健身器材;全面修复补齐市区内破损残缺的路牌指示标志。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民政局、铁东区政府、铁西区政府、四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红嘴工业园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8月30日前达标。
(十四)加大宣传力度
对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要进行全程宣传报道。各新闻单位要确定1名领导专门负责,抽调精干力量进行专门的采编报道。四平日报要开辟专栏,电视台、广播电台要开设专题节目。
责任单位:市广播电视局、四平日报社。
完成时间:贯穿整治百日会战始终,全程跟踪报道。
三、时间安排
从7月25日开始至10月31日结束,具体安排是:7月25日召开全市动员大会,全面进行宣传发动;动员大会后,按照本方案规定的目标、标准和完成时限,全面进行建设和整治;按照规定的完成时间、质量标准严格进行验收。
四、保证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成立市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百日会战指挥部。成员如下:
总 指 挥: 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副总指挥: 市委副书记
谷常山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市长
成 员:刘向一 市政府副秘书长
赵子伦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爱卫办主任
王 宇 铁东区代区长
刘俊玲 铁西区区长
王俊龙 市政府副秘书长、四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杨 文 市政府副秘书长、红嘴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左今明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云飞 市财政局局长
牛立坚 市教育局局长
孙一飞 市法制办主任
邢 忠 市建设局局长
李四海 市卫生局局长
孟庆怀 市交通局局长
王秀福 市工商局局长
马宝山 市水利局局长
张洪宽 市供销社主任
贾文平 市商务局局长
张志勇 市公用事业局局长
王绍军 市环保局局长
蔺广太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崔永刚 市文化局局长
管凤久 市广播电视局局长
王子联 市房产局局长
马向春 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红月 市监察局局长
王 亮 四平日报社总编
肖 波 市广电局副局长、四平电视台台长
张功军 四平人民广播电台台长
王冬辉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组织协调、情况调度、部署任务、检查验收等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爱卫办。
办公室主任:谷常山(兼)
副 主 任: 刘向一 赵子伦 邢 忠
办公室下设10个专门工作组:
(1)市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组 组长:娄玉胜
(2)市场整治工作组 组长:杨大伟
(3)居民小区整治工作组 组长:武 艺
(4)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组 组长:李彤男
(5)行业卫生整治工作组 组长:李 军
(6)除“四害”工作组 组长:王春青
(7)环境污染整治工作组 组长:陶春波
(8)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组 组长:刘同明
(9)宣传报道工作组 组长:左今明
(10)效能监察督导组 组长:孟凡平
(二)加大舆论宣传和监督力度。宣传报道工作组要负责督导各新闻单位围绕百日会战的各项工作做好宣传报道,对会战的进程,典型事例,重点工作,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做法、经验,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报道。同时,要继续实行“联带责任追究到尖,整改反馈跟踪到边”的责任追查制度,对顶着不办、拖着不干、整治不力的部门、单位、个人进行公开曝光、跟踪报道。
(三)定期通报。按照整治工作任务要求,对责任单位和监管单位每半月进行一次检查通报。此外,市整治办每周一次工作例会,调度情况,研究问题,确定解决问题的办法,发工作通报。
(四)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由市整治办、市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组成责任追究小组,对工作组上报的问题进行责任倒查,追究不履行职责、管理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在电视上公开检讨。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推诿扯皮、工作拖拉、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市监察局进行纪律追究。
(五)加大督导力度。一是各工作组要加强对各责任单位的督查、督办,分阶段进行检查验收,对到期完不成任务的进行通报,限期整改。二是各监管责任单位要有计划、有目的地对其负责监管对象的整治情况进行督导。三是各责任单位要对照整治方案的标准和完成时限及时开展工作,确保百日整治的各项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