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
涉外经济三位一体工作联系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辽河农垦管理区、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平市中心支局(以下简称市外汇局)关于《四平市涉外经济三位一体工作联系制度》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六月二十五日
四平市涉外经济三位一体工作联系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四平市涉外经济部门的横向联系与配合,共同为我市涉外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成立四平市涉外经济“三位一体”工作联系制度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组长:市外汇局分管局长、市商务局分管局长、市工商局分管局长。
成 员:市外汇局、商务局、工商局、财政局、外汇指定银行、国税局、地税局、质监局、统计局、外事办、公安局、中介组织(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部门(组织)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外汇局。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组织管理和指导各经济部门开展涉外工作;协调涉外经济部门之间关系,解决实际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涉外工作任务;组织编发《四平市外经商贸简报》。
二、联系方式、方法
四平市涉外经济“三位一体”工作联系制度主要包括:《四平市涉外经济部门工作联系制度》、《四平市外汇指定银行和中介组织工作联系制度》和《四平市涉外重点企业工作联系制度》。定期召开联系会议。由领导小组或办公室组织召开相关涉外业务联系会议,总结和介绍管理与服务的经验和体会,确定下一步管理与服务重点,不断推动地方经济发展。
三、联系制度主要内容
(一)信息定期交换共享。为充分发挥各相关职能部门的信息资源优势,全面反映我市涉外经济状况,及时解决涉外经济管理与服务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相关部门分别就我市对外贸易、外汇收支、出口退税、验资询证、有关业务工作开展情况等信息归并整理,编发《四平市外经商贸简报》(由市外汇局负责),在不涉及企业商业秘密的情况下实现信息共享(相互联网传送)。多渠道、多层面加强与重点企业信息交流、沟通,虚心听取企业对相关部门管理与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和解决企业在涉外业务经营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二)及时衔接与数据核对。为确保监管和服务到位,及时掌握和了解企业申请涉外资质,由市商务局负责受理,并及时告知其他相关部门,督促企业在办理好涉外资质后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到工商局和外汇局等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或进行备案登记。数据统计部门之间要定期进行核对,外汇部门与税务部门核对出口有关数据、与商务部门核对外商投资和进出口数据、与外汇指定银行核对申报数据等。
(三)数据错误纠正与发布。在定期或不定期核对相关数据的基础上,相关部门要对发现的错误数据及时进行纠正,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在不涉及商业秘密的情况下,要及时由牵头部门发布数据信息。
(四)联合宣传与培训。及时向相关部门和重点企业宣传介绍外汇管理、商务贸易、工商登记、质量技术监督、税收、融资结算等方面的政策法规,举办相关业务知识培训,提供业务知识咨询,让企业及时了解国家有关方面的政策、法规。在不违反国家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尽可能为企业办理涉外业务提供便利,积极主动为重点企业提供业务指导,优先将有关优惠政策在重点企业实施或试点。
(五)联合查处案件。建立对辖内企业和个人涉外违规行为的协助核查机制,共同防范和打击涉外违法行为,维护我市涉外经济秩序。
四、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为推动我市经济大发展、快发展贡献力量。
(二)认真执行联系制度规定,要相互支持配合,为四平经济发展服务。
(三)及时沟通,不得因部门工作不到位,影响四平经济发展。
附件:1. 四平市涉外经济部门工作联系制度
2. 四平市外汇指定银行和中介组织工作联系制度
3. 四平市涉外重点企业工作联系制度
附件1:
四平市涉外经济部门工作联系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四平市涉外经济管理部门的横向联系与配合,共同为我市涉外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特制定本联系制度。
一、信息资源共享
为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的信息资源优势,全面反映我市涉外经济状况,及时解决涉外经济管理与服务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市外汇局与市商务局、工商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质监局、统计局、外事办、公安局等部门分别就我市对外贸易、外汇收支、出口退税、案件协查、有关业务工作开展情况等信息归并整理,编发《四平市外经商贸简报》,在不涉及部门和企业商业秘密的情况下实现信息共享。
二、相互支持与配合
在企业申请涉外业务时,由直接负责受理的职能部门,及时告知其他相关部门,督促企业在办理好涉外业务前期手续后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到工商、税务和外汇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或进行备案登记。
三、协作防范与案件查处
建立对辖内企业和个人涉外违规行为的协助核查机制,共同防范和打击涉外违法行为,维护我市涉外经济秩序。
四、建立培训与交流平台
各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交流活动,对重点内容进行联合宣传与培训,介绍本部门的有关业务操作流程及业务知识,总结和介绍管理与服务的经验和体会,不断提高监管与服务水平。
五、成立组织机构
成立四平市涉外经济部门工作联系制度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市外汇局主管局长
副组长:市商务局主管局长、市工商局主管局长
成 员:市外汇局、商务局、工商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质监局、统计局、外事办、公安局等业务负责人
六、几点要求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确保联系制度顺利实施。
(二)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沟通与配合,相互支持,严格执行制度规定,实现建立联系制度的目的,达到预期效果。
(三)遇到问题,要相互沟通,协商解决,不要因部门之间的政策规定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和发展。
附件2:
四平市外汇指定银行和中介组织工作联系制度
为切实加强对外汇指定银行和中介组织(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管与服务工作,便于相互沟通与配合,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特制定本联系制度。
一、组织机构
成立四平市外汇指定银行和中介组织工作联系制度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市外汇局分管局长
副组长:市工商银行分管行长、市农业银行分管行长、市建设银行分管行长、市中国银行分管行长、中介组织分管领导
成 员:市外汇局外汇业务负责人、市工商银行外汇业务负责人、市农业银行外汇业务负责人、市建设银行外汇业务负责人、市中国银行外汇业务负责人、中介组织外汇业务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外汇局。
二、联系方式、方法
定期召开联系会议。由领导小组或办公室负责组织召开相关涉外业务联系会议,总结和介绍工作中的经验和体会,确定下一步工作重点,不断推动地方经济发展。
三、主要内容
(一)数据信息共享。市外汇局与市外汇指定银行和中介组织之间要建立信息资源共享交换机制,每月实行定期或不定期交换信息,及时反馈政策法规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并及时从交流的各类信息和资料中掌握四平市外向型经济的综合运行情况和涉外企业经营情况。
(二)银行数据核对。为确保各项业务数据的准确性、合规性,各相关部门要对国际收支申报数据(包括相关填写情况)、进出口数据、外商投资数据等进行核对。
(三)验资询证及年检。外汇部门、外汇指定银行和中介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在为企业办理验资询证过程中,要按相关政策法规规定办理,确保办理业务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然后按照先后顺序办理相关手续,达到及时和完整。为有效解决年检中企业外汇收支数据填写不准确问题,各会计师事务所要做好企业年审报告,指导企业填写完整准确的《外汇收支情况表》,以便于企业网上申报年检。
(四)宣传与培训。一是组织培训辖内各会计师事务所审核人员。对网上年检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解,统一规范《外汇收支情况表》的填报口径,各会计师事务所要真实披露企业外汇收支情况,确保数据真实可靠,提高审计和验资质量。二是组织培训辖内外汇指定银行外汇业务人员。主要讲解外汇政策法规和操作规程,更好地办理外汇业务。三是组织培训外汇部门业务人员。主要了解掌握相关银行内部管理规定、办理手续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制度规定。四是统一宣传和培训,使相互间更快更好了解和掌握涉外政策规定,提高办事效率。
(五)业务指导。外汇部门、外汇指定银行和会计师事务所要及时沟通,在业务上相互指导,发现问题协商解决。
四、几点要求
(一)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明确建立联系制度的重要意义。
(二)要认真执行联系制度规定,加强沟通与协调,确保联系制度的顺利实施。
(三)发现问题要及时提示对方或提出相应建议。
附件3:
四平市涉外重点企业工作联系制度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外汇管理与服务水平,密切外汇管理部门与企业之间的联系,更好地支持我市外向型经济发展,特制定本联系制度。
一、组织机构
成立涉外重点企业工作联系制度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市外汇局主管局长
副组长:各重点企业厂长(经理)
成 员:市外汇局业务负责人、各重点企业涉外业务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外汇局。
二、联系方式、方法
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系会议,设立联络员。由领导小组或办公室组织召开相关涉外业务联系会议,总结和介绍验资询证、联合年检与外汇服务的经验和体会,确定下一步管理与服务重点,不断推动地方经济发展。联络员负责日常信息沟通和反馈。
三、主要内容
(一)法规宣传与培训。及时向重点企业宣传、介绍外汇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举办涉及外汇业务知识培训,提供外汇业务知识咨询,让企业及时了解国家外汇管理的政策法规。听取企业的问题与建议,及时了解和协助解决实际困难。
(二)信息沟通与交流。多渠道、多层面加强与重点企业信息交流与沟通,虚心听取企业对外汇管理与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和解决企业在外汇业务经营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三)外汇服务与指导。在不违反国家外汇管理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尽可能为企业办理外汇业务提供便利,并积极为重点企业提供业务服务与指导,优先将有关外汇优惠政策在重点企业实施或试点。
(四)定期走访与反馈。定期到企业进行走访,及时了解企业发展中在外汇方面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企业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专题调查研究,能够解决的及时予以解决,需要向上级外汇部门请示办理的及时请示汇报,对不能办理或不能解决的事项要认真做好解释和协调工作。企业要及时反馈外汇信息,便于指导。
(五)加强协调与配合。积极与商务、税务、外汇指定银行等有关部门联系,企业要积极配合,协助解决企业在涉外活动中遇到的困难。
四、几点要求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不仅要在思想上重视联系制度,在工作中要认真贯彻实施。
(二)要认真执行制度规定,及时反馈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提出科学合理建议,认真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