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的2006年四平市城区亮化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铁东区、铁西区人民政府,市内各开发区,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市建设局制定的《2006年四平市城区亮化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二月二十日
2006年四平市城区亮化工程实施方案
(市建设局 2006年2月)
为了巩固和发展我市城区综合整治的成果,促进我市经济的繁荣和发展,进一步提升我市文明程度和整体形象,构建平安和谐四平,在取得城区亮化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实施城区亮化工程,完成三年城区亮化目标。
一、亮化目标
(一)2006年亮化目标
1、实施城区15条主次街路两侧机关、企(事)业单位,文化娱乐、餐饮服务等个体经营户,路灯、广告、牌匾亮化。
2、实施3个广场的亮化。即:宏泰公园、铁东文化广场、热电广场。
3、实施北河两岸河堤的亮化。
(二)2004-2006年亮化目标
1、实施城区23条主次街路两侧机关、企(事)业单位,文化娱乐、餐饮服务等个体经营户,路灯、广告、牌匾亮化。
2、实施8个广场亮化。即:英雄广场、站前广场、世纪广场、烈士塔广场、铁西广场、宏泰公园、铁东文化公园、热电广场。
3、实施南、北河两岸河堤亮化。
二、亮化时间
1、2006年实施的亮化责任单位,6月末前全部完成亮化任务。
2、所有亮化单位每逢节假日和我市重大活动都要实行亮化,晚间随路灯亮开始至22时止,其它时间不限。
三、亮化工程责任
1、主次街路两侧的机关、企(事)业单位,文化娱乐、餐饮服务等个体经营户亮化,广告、牌匾亮化,由市直机关各部门逐条街路分段包保,负责组织、协调、落实、检查;各产权、使用、经营单位负责实施。
2、英雄广场、站前广场、宏泰公园、铁东文化广场和热电广场亮化由市建设局负责;铁西广场亮化由铁西区政府负责;世纪广场亮化由市水利局负责;烈士塔广场亮化由市民政局负责。
3、主、次街路的路灯亮化由市建设局负责。
4、牌匾亮化由市工商局协助包保部门组织,各业主负责实施。
5、广告亮化由市城管办协助包保部门组织,各产权单位负责实施。
6、餐饮服务和文化娱乐单位亮化分别由市卫生局和市文化局协助包保部门组织,各产权单位负责实施。
7、南、北河两岸河堤亮化由市水利局负责。
四、亮化具体要求
1、市直机关各部门要成立亮化工程领导小组,组织好各自分管街路的亮化任务实施及节假日亮化落实工作。
2、各亮化单位要下大力气抓好亮化工程,要全力以赴完成亮化工程任务。
3、主、次街路两侧今年实施亮化的单位会同包保部门要于3月底前上报亮化效果图,经市亮化工程领导小组审查后方可实施。
4、主次街路的广告、牌匾要统一规划,坚持整齐和谐、美观实效的原则,高标准、高品位建造。杜绝楼型灯采用蛇皮管、彩灯泡等陈旧形式,广告、牌匾不能代替楼型楼体亮化。大型文化娱乐场所要设置霓虹灯牌匾,其它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要设置射灯、灯箱或彩灯牌匾。样式可多样,字体要规范,不得有缺字、掉字、褪色等现象。
5、亮化工程按期完成后,要提出验收申请,由市亮化工程领导小组进行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直至达到标准为止。
6、建成后分别移交铁东区、铁西区、四平经济开发区及红嘴开发区实行属地管理,各行业管理部门要做好协助管理工作。
7、各新闻媒体要跟踪报道,电视台要设立专栏节目,抓好亮化典型。
五、组织领导
为顺利完成城区亮化目标,市政府决定成立城区亮化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市 长
副组长: 副市长
张志民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邢 忠 市建设局局长
赵子伦 市爱卫办主任
张秀权 市委督查室主任
王冬晖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刘同明 市建设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如下:
主 任:张志民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主任:张秀权 市委督查室主任
王冬晖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刘同明 市建设局副局长
徐 生 市工商局副局长
卢永田 市卫生局副局长
刘树山 市文化局副局长
刘 丽 市城管办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