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构建四平市
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中心实施意见的通知
四政办发〔2007〕42号
铁东区、铁西区人民政府,市区内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市中小企业发展局《关于构建四平市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中心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七月二十五日
关于构建四平市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中心的实施意见
为了破解我市中小企业融资瓶颈、促进中小企业快速发展,设立四平市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中心。四平市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中心是由市中小企业发展局、市人民银行、市银监局及各金融机构、担保公司共同建立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目的是建立政府指导协调、部门联系支持、银行主动服务、企业诚信发展的联动机制,打造合作载体,实现银企沟通与合作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一、服务宗旨
以《中小企业促进法》和《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银行开展小企业授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银监发〔2007〕53号)为依据,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为主旋律,全方位了解客户需求,创新金融服务模式,搭建中小企业综合融资服务平台,努力适应中小企业贷款“小、频、急”的特点,在业务办理流程上,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缩短融资时间、减少融资成本,为中小企业提供便捷服务,架起银行与中小企业沟通、联系和共同发展的桥梁,从而实现银企共赢。
二、运行方式
(一)设立四平市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热线??5111119(内设各银行、担保公司等咨询电话)。
(二)建立四平市中小企业融资网页。主办单位:市中小企业发展局、人民银行、银监局;承办单位: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三)设立融资服务大厅。在创业大厦六楼,每周一、三上午为融资咨询和集中开办业务时间。大厅内设各金融机构服务窗口,配备专业人员,集中进行信息发布和产品展示。人民银行和银监局负责金融部门的组织和协调,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负责组织企业及大厅的服务工作。
(四)开展货币、信贷政策宣传。各金融机构根据各自的政策和扶持对象、信贷产品、程序、申请应提交的材料、相关要求、承办部门、服务承诺等,分别印制宣传单、制作宣传板,放在融资服务大厅内。
三、职能设定
(一)承接融资申请。客户只需提交申请,便可享受量身订作的融资服务。
(二)提供政策咨询。为企业提供银行金融政策咨询及产品特点、对象、条件、方式、流程、提交的资料及审核担保等事项,提供融资方案。
(三)培训服务。每月在创业大厦举办一期,内容包括金融政策解读以及支付结算知识、票据法知识、现金管理条例知识、人民币反假知识、反洗钱知识、电子银行知识等,帮助企业健全规范的财务制度。
(四)信息反馈。全面及时掌握融资需求的基本信息,及时向中小企业反馈贷款申请批准情况,积极协调企业、银行、担保机构的关系,督促企业履约合同事项,使融资业务健康发展。
四、保证措施
(一)成立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协调办公室,由市中小企业发展局、人民银行和银监局组成,办公室设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二)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组织开展中小企业资金需求调查,向金融部门推荐。
(三)建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制,完善中小企业资信评级体系。
(四)成员单位承担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中心发展的责任,共同出资建设和维护办公场所及设施,确保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