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监察局
关于2007年全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四政办发〔2007〕3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辽河农垦管理区、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市监察局《关于2007年全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2007年全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全国纠风工作会议和《省纠风办关于2007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市纠风工作实际,现提出2007年全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以树新风正气、促和谐发展为目标,以纠正影响经济发展环境、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强化措施,完善机制,纠建并举,务求实效。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打造务实亲民政府,促进四平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大发展、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结合树新风正气活动,狠刹几股不良风气
一是坚决刹住违规超标准建设、装修楼堂馆所的不良风气。决不允许超标准、超豪华建设楼堂馆所,通过全面清理和规范,严格控制机关新建办公楼规模、占地面积、装修及设备配置标准。二是坚决刹住公务开支铺张浪费的不良风气。规范接待行为和公务开支,严格控制会议、差旅等支出,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坚决纠正出国考察管理不严,组团过多,时间过长,耗费大量行政经费问题。加快节约型政府建设,各级政府机关要广泛开展节水、节电、节约纸张活动,切实降低行政成本。三是全面清理和严格控制各种节庆活动过多过滥的不良风气。坚决纠正和取缔利用行政手段拉赞助搞摊派行为,不允许用公款大操大办,重金邀请演艺明星捧场等。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监管。四是坚决刹住文山会海的不良风气。各地、各部门要下力气精简会议和文件,要少开会,开短会,各级领导要从文山会海中解脱出来,把主要精力放在调查研究和为群众办实事上。
(二)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软环境和政行风工作
2007年的政行风测评工作,坚持围绕经济发展软环境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一是突出评议重点,年度政行风测评要选准与经济发展软环境密切相关的部门,通过评议,促进工作作风好转和服务质量、工作效率的提高。要加强对通信、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公交等与经济发展环境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行业的群众评议工作,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霸王条款、价格欺诈、服务陷阱、乱收费和服务不到位等问题。二是针对窗口单位负责人开展评议。开展“窗口单位百名科(处)长评议活动”,公开评议程序和运用评议结果,对评议排名靠后的,调整工作岗位,以鞭策后进,解决“中梗阻”问题,促进窗口单位提高工作水平。三是认真开展内评。对不参加评议的部门要认真组织系统内部评议活动,促进内评部门行业作风建设。四是聘请软环境和政行风建设义务监督员,强化对软环境建设和政行风建设的社会监督。五是继续办好政行风热线专题节目。重点组织窗口单位负责人走进直播间,回答和解决企业、群众关注的收费、服务等问题。
(三)积极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1.抓好四项政策落实检查。一是检查“两免一补”政策落实情况。确保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政策落实到位,确保农村贫困家庭中小学生享受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政策。二是检查落实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情况。择校生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生计划的30%,现有比例低于此标准的不准提高,逐步降低择校生比例和择校生收费标准。三是检查保障农民工子女和当地居民一样享受义务教育政策落实情况。流入地要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进行接收。四是认真落实“一费制”政策。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除按“一费制”标准收取课本费(不含按规定享受免费教科书的学生)、作业本费、寄宿生住宿费,以及自愿在学校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外,严禁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2.开展四项重点治理。一是全面停止审批新的改制学校。严禁公办学校借办分校、实验班名义按民办学校运行机制收费行为,依法规范公办学校参与举办民办学校行为。二是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办重点校、重点班,严禁以实验班等名义额外向学生收费。三是治理脱离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巨额贷款建超大规模、超豪华学校行为。四是纠治教辅材料过多过滥、向学生强行推销保险、有偿补课以及其他加重学生经济负担等行为。
3.加强监督检查。一是对政府教育经费拨付、学校收费及使用情况加强监督,建立年度专项审计及审计公告制度。二是开展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纪案件。要加强暗访工作,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对违规出台收费文件、面向学校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对截留、挪用、挤占、平调教育经费,开办“校中校”或搞“一校两制”,学校以特长班、实验班等名义进行乱收费,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书刊、杂志、学习用具,推销保险,以及财务管理混乱、胡花乱支等违纪问题要严肃查处,追究责任。对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组织参与学生补课、办班,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顶风违纪的不仅要追究本人还要追究学校领导责任。组织教育、公安、工商等部门对社会人员无证办班、搞虚假宣传办班行为进行治理。
4.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继续开展中小学校联合评议工作。通过问卷调查、暗访抽查、组织考核、学校评述的办法组织实施。继续开展创建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活动,树立推广正面典型,推动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
(四)加大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不正之风力度
1.全面落实规范医疗服务制度。认真落实好住院一日清单制度、医药价格公示制度、医生以药品通用名开处方制度,探索实行医院门诊结算清单制度、医疗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用制度规范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让患者明明白白消费,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2.加强对药品价格和医疗价格监管。价格监督、卫生、药监、监察等部门要对医院、药店开展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药品降价的相关规定进行监督检查,坚决纠正药品虚高定价、变相涨价和乱加价问题。按照省里要求,监察、卫生、价格监督、药监、工商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开展对我市的药品公开采购招投标工作进行监督,严肃查处不认真执行招标药品中标零售价格备案制的行为。实行病历处方内部点评制度,降低医疗价格。
3.深入开展医疗扶助活动。为解决贫困人群看病难和贵的问题,继续在市直公立医院推行对低保人群实行医疗扶助活动,扩大活动范围。一是将扶助对象从城区低保患者扩大到参加新农村合作医疗低保患者;二是将优惠范围从市直医院扩大到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县(市)、区医疗单位要从实际出发,提出对贫困人群医疗扶助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公开承诺,及时公布实施。
4.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落实医院院长“一岗双责”制度,签订《行风建设责任书》,实行公开承诺。医院领导要书面承诺加强医院行风建设的措施,不得搞科室承包、开单提成、收取回扣、乱收费,对医务人员收受红包等违纪行为严肃处理,否则追究领导责任,医院与医生签订责任书,层层抓落实。
5.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医院纠风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查处医药购销活动中拿“回扣”,医疗服务中“开单提成”、收受“红包”,变相搞科室承包、乱收费等问题。
6.开展整治药品医疗虚假违法广告专项工作。工商局、广电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职能部门,要针对当前药品、医疗虚假违法广告突出问题深入调研,研究落实医疗、药品广告管理办法,形成医疗、药品广告由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管部门审核、批准刊(播)发制度。严肃查处虚假广告制作者和发布者,建立打击非法虚假药品、医疗广告的长效机制。
7.继续开展“医院行风联评”活动。全市公立医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民营医院全部参加群众评议医院行风活动。采取患者问卷调查、暗访检查、公开评议和检查考核四种形式相结合进行,通过完善评议方法,公开运用评议结果,促进医疗服务质量的提高。
(五)着力解决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
1.加强对中央五项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市减轻农民负担领导小组组织人力重点抓好良种补贴、种粮农民补贴、农机补贴、生产资料综合补贴、三项技术补贴等五项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
2.认真开展三个坚决纠正。一是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切实解决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落实、随意调整和收回农民承包地,强迫农民流转承包地,违法违规征收征用农民土地及征地补偿安置不到位等问题。二是坚决纠正和查处农村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进一步落实和健全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对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问题进行深入治理。三是坚决纠正不顾农民承受能力,不尊重农民意愿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盲目建设、强拆强建等加重农民负担、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
3.继续加强对农民负担的监管工作。一是规范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加强对涉及农民负担文件出台、项目公示的审核。加强对农业浇灌水电费、排涝费以及农资价格的监管,从严查处农民建房、殡葬、身份证办理等方面的乱收费、乱罚款行为。二是强化对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的监管。加强对筹资、劳务和专项补助资金的管理。三是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的规范管理,集中治理财务混乱村。推进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范村级组织及村干部经济活动。四是深入推行村务公开。进一步建立健全民主管理村务的各项工作制度,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群众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4.坚决纠正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经济管理中不规范行为,防止发生新的乡村债务。各地不得向村级下达招商引资指标,乡(镇)政府不得为经济活动提供担保,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不得举债搞建设。建立健全发生新债责任追究和乡村干部离任债务审计制度。对违反规定发生新债的乡村,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六)严肃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等部门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02号)要求,遵循“全面清理、逐级负责、严格审核、大幅减少、统一规范”的原则开展工作。
1.摸清底数,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除摸清项目的名称外,还要找出其举办的依据、周期以及是否收费等情况。建立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领导和工作机制,制定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清理工作共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审核公示、建章立制4个阶段。
2.开展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凡是不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不符合实际需要的项目要坚决予以撤销;凡是要基层企业群众出钱、出物、出工或以各种名目收费的项目要坚决撤销;凡是以开展活动为由违反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滥发钱物的项目要坚决撤销。在自查自纠基础上,纠风办将组织人员进行集中检查。对在清理工作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甚至弄虚作假、顶风违纪拒不按照国家和省要求执行的,要严肃查处,并追究领导责任。通过认真清理,实现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大幅减少,保留项目发挥积极作用,基层企业和群众负担明显减少,为全面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奠定基础。
(七)其他专项治理工作
1.深入开展治理公路“三乱”工作。一是加强监督,形成制度。在部分大企业和项目建设单位运输车辆司机中聘请整治公路“三乱”监督员,印制监督卡,监督上路执法人员和部门的执法行为。公安、交通、林业、牧业部门按照省里要求,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研究制定防范公路“三乱”问题的规定,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监督机制。二是开展承诺活动。由公安、交通、林业、牧业等部门就严格遵守《吉林省运输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实施办法》、《四平市委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的决定》(四发〔2007〕14号)、国家和省有关治理公路“三乱”政策规定,规范执法行为,确保不发生公路“三乱”问题进行书面承诺,如发生公路“三乱”问题,承担纪律责任。三是加大检查力度。有关职能部门将不定期开展公路“三乱”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暗访工作,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行为,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2.严格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尽快理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体制,落实管理责任,建立健全法规制度,规范经营行为,提高从业人员服务水平,逐步建立行业管理长效机制。要加大对出租汽车群体性事件的督查力度,严肃查处政府公务人员私养“黑车”、充当“保护伞”的案件,切实维护出租汽车行业稳定。
3.治理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等工作。进一步规范报刊征订发行行为,建立并严格执行乡(镇)、村级组织和中小学订阅报刊最高限额标准,从严查处变相出版已停办报刊和摊派发行报刊问题。
4.清理“特权车”、“人情车”,纠正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问题。各地、各部门要对减免车辆通行费进行认真调查,逐一登记,摸清底数,凡不符合减免规定的一律停止减免。依法规范减免通行费车辆范围,按管理权限报经政府同意后以文件形式予以明确。全面清理、集中收缴违规发放的各种车辆通行费减免卡,严肃查处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及利用减免车辆通行费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违纪违法行为。
三、几点要求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作为政府系统廉政工作的重点,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主要领导要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管领导要抓好具体工作落实,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各纠风专项治理牵头部门要真正负起牵头部门的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及考核办法,使每一项工作都有部门(单位)、有专人负责,确保完成纠风的各项任务。各级监察机关和纠风办要协助各级政府和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一是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针对当前存在的行风建设的突出问题,制定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策、法规的操作性强的制度,用制度规范工作行为。
二是充分发挥义务监督员等群众监督作用。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发挥群众监督在行风建设中的作用。各地、各部门要建立健全监督员队伍,随时监督记录本地、本部门工作人员违纪行为,随时向领导反映情况,使问题得到及时处理。
三是开展部门行风建设承诺活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和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公交、公正、殡葬管理等公共服务部门就优化行业作风,加强收费管理,不乱收费、乱涨价等方面做出公开承诺,对违反承诺的行为实行责任追究。
四是加大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纪案件。要认真开展软环境和政行风检查和暗访工作,重点检查工作态度、工作效率、纪律作风情况。各部门要加大对违纪案件查处力度,对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和“吃、拿、卡、要、报”等违纪问题,要认真查处,严肃追究纪律责任,并公开曝光。
(三)强化监督,源头治理
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进一步加大预防力度,规范公务行为,健全部门公开办事制度,机关、学校、医院和供水、供电、供热、供气、环保、公交、通信等公共服务单位,要全面实行办事公开,方便群众生产生活,方便群众监督,让群众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民主评议政行风制度,创新工作思路、方法、措施,切实解决纠风工作的机制和体制上存在的问题。
(四)强化教育,形成氛围
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措施,对软环境政行风工作要大力宣传报道,充分发挥各种媒体的作用,要在工作中发现、培养、树立一批纠风工作和行风建设的先进典型,积极推广,展示纠风工作的新进展、新成效;同时抓好反面典型进行剖析,切实发挥反面典型警示作用,促进政行风建设整体水平的提高。各部门通过组织软环境政行风建设学习讨论,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的思想觉悟,使广大干部自觉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提高服务意识和大局观念,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纠风工作的良好氛围,使纠风工作为我市大发展、快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