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整顿客运出租车市场秩序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政办发〔2007〕19号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市交通局制定的《关于整顿客运出租车市场秩序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四月九日
关于整顿客运出租车市场秩序的实施方案
为保护经营者和旅客的合法权益,创造和谐、健康、稳定的运输环境,按照《建设部等六部委关于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建城〔2006〕121号)要求,市政府决定从2007年4月1日起至12月末,对客运出租车市场进行一次专项治理整顿,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道路运输和交通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维护出租车经营者和旅客的合法权益为目标,依法打击各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确保出租车市场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整顿内容
(一)控制发展规模,完善准入和退出制度,严禁倒卖出租车经营权。
(二)统一出租车颜色及营运标志,出租车从业人员实行挂牌服务。
(三)继续整顿出租车市场,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三、整顿重点
(一)打击各种非法营运、营运手续已到年限继续营运的车辆和已经废业仍从事营业性运输的自用车。
(二)处理各种投诉举报,打击倒客、跑线、车匪路霸及站前强拉硬拽行为。
(三)清理非法营运的摩托车、客货两用车、机动三轮车及跑线的小型客车。
(四)严厉查处上路行驶的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汽车,报废汽车和非法拼装、组装车辆。
四、具体措施
(一)联合执法。由交通、公安、监察、工商、税务、征费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统一行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整顿取得明显成效。
(二)加大处罚力度。一经查实的违法违规车辆,按有关规定严格处罚,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
(三)加强宣传报道。对出租车行业的好人好事要加大宣传力度,树立良好的行业风气。同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0434-3337099。
五、责任分工
(一)交通部门职责:会同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营运和报废继续营运的车辆;严厉查处倒客、跑线、车匪路霸及站前强拉硬拽行为;对非法营运的摩托车、客货两用车、机动三轮车、跑线的小型客车进行彻底清理;根据《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规定》(交通部令〔2001〕5号)第八条第一款、第二款,对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黑车罚款5000?10000元,对跑线、拼客的营运车辆罚款1000?3000元;其他违章车辆按有关规定处罚。
(二)公安部门职责:会同交通部门严厉查处各种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汽车,报废汽车和非法拼装、组装车辆。打击站前强拉硬拽的黑恶势力,规范交通执法行为,维护交通秩序。严厉打击妨碍公务以及暴力抗法行为。
(三)监察部门职责:负责查处徇私舞弊、私养“黑车”等违法违纪行为,协助有关部门监督检查。
(四)工商部门职责:依法确认出租汽车行业的各类市场主体资格,查处违反工商管理法规的经营行为。
(五)税务部门职责:负责查处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征费部门职责:负责查处偷、漏养路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工作纪律
对于查扣的违法违规车辆由领导小组统一研究,依法处理。对擅自违规处理车辆的执法人员视为违纪,追究责任。
七、组织领导
成立四平市整顿客运出租车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张志民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周辅强 市交通局副局长
朱 君 市公安局副局长
孟凡平 市监察局副局长
郝连生 市工商局副局长
周淑芬 市地税局副局长
王冬辉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李树阳 市征费局副局长
姚令军 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盖如田 市运输管理处处长
成 员:王培刚 市纪委党风室主任
胡景新 市刑警支队副支队长
徐 平 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徐永富 市运输管理处副处长
孙玉山 市运输管理处副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盖如田
副主任:胡景新、徐平、孙玉山、魏其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