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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3000136266000/2007-00852
分  类: 城市规划;城乡建设(含住房);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通知
发文机关: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07年01月01日
标      题: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
发文字号: 四政办发〔2007〕15号
发布日期: 2007年01月01日
索  引 号: 112203000136266000/2007-00852 分  类: 城市规划;城乡建设(含住房);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通知
发文机关: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07年01月01日
标      题: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
发文字号: 四政办发〔2007〕15号 发布日期: 2007年01月01日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平市
  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政办发〔2007〕15号
铁东区、铁西区人民政府,市区内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四平市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四平市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实施方案
  为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巩固发展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全面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市政府决定在城区范围内开展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活动。为使活动有序进行,实现整治目标,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净化城市环境、夯实国家卫生城市基础为目标,全方位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为促进城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一个洁净、优美的城市环境。
  二、整治内容
  此次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以“七项整治”为主要内容,即:整治建筑市场、整治房地产交易市场、整治市容市貌、整治环境卫生、整治环境污染、整治交通秩序、整治盗窃和破坏公共设施行为。
  三、整治目标、标准及责任单位
  (一)整治建筑市场
  1. 已停工但已基本完工,尚未对外销售的建设项目,围圈要全部拆除,残土、垃圾要全部清走,周边人行步道及绿化建设达到要求标准。
  2. 对已停工的半截工程,并已向社会预售的建设项目,责成建设单位立即重新组织施工,使项目达到交付使用条件,让购房者尽快入住。若建设单位在2007年6月末前仍不能组织建设,继续停工,侵害消费者权益,造成消费者上访的,由相关部门依法收回建设项目,并对建设项目进行重新核算,向社会公开拍卖。
  3. 对于闲置土地不能开发建设的,责成建设单位在2007年上半年必须开工建设;对满一年仍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征收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另行向社会进行招、拍、挂。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
  完成时间:5月末。
  (二)整治房地产交易市场
  1. 必须按规定办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并在销售现场悬挂公示,在未办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前,不许售房。
  2. 在未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前,不许进行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广告宣传中涉及的承诺内容必须全部兑现。
  3. 不许以认购、订购、登记、选号、借款、卖拆迁面积、收取预订款等方式变相预售商品房。
  4. 必须使用统一制式的标准合同文本,并按规定及程序到房产管理部门统一编号。
  5. 严格执行商品房预(销)售网上即时备案制度,按规定及程序进入市房产交易中心售房。
  6. 房屋销售面积要真实准确,明确标价,无“缺斤短两”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7. 所收的购房人预付款必须使用带有编号的预付款收据,预售款必须入账,入账后要按规定申报,申报后按规定完税。
  8. 预售房资金要全部用于商品房建设,杜绝挪用或变相挪用预售房资金行为。
  责任单位:市房产局、市工商局、市发改委、市地税局、市软环境办公室。
  完成时间:5月末。
  (三)整治市容市貌
  1. 全面治理占道经营。除经市城市管理办公室核准的修鞋摊、修自行车摊、书报亭等占道摊位外,其他占道经营全部取缔。
  责任单位:铁东区政府、铁西区政府,市建设局负责仁兴步行商业街,市工商局、市公安局配合。
  完成时间:4月15日前。
  2. 规范牌匾广告
  (1)牌匾。牌匾书写的名称必须与工商注册登记名称相符,文字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规定,书写规范,字迹清晰。不允许在同一版面上书写经营范围或商品名称等广告内容。设置在同一建筑相邻经营店面牌匾按照一个经营店面设置一块横匾和一块刀匾的要求,底线必须整齐划一,厚度和高度必须统一,达到“三齐”(上檐齐、下檐齐、版面齐),高度不得超过1.5米。设置在主干道和重要次干道的经营店面牌匾必须亮化,亮化采用霓虹灯、动感灯箱片,印制电路、光导纤维等光源,力求具有动感。对违规设置牌匾,落地牌匾,字迹残缺、版面残损、图案模糊、字迹不清和错别字的牌匾以及在橱窗、门窗上的乱贴、乱画一律清除。
  责任单位:铁东区政府、铁西区政府、四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红嘴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建设局负责仁兴商业步行街,市工商局、公安局配合。
  完成时间:5月末达标。
  (2)户外广告。影响市容及擅自设置的户外广告一律拆除,逐步取缔彩旗式路灯杆广告,取缔过街横幅。除基建工地外,市区内严禁设置板式占道广告。户外广告必须达到内容健康、版面完整、美观,不空版,并配齐亮化设施,达到亮化标准要求。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负责城区内大型户外广告,主要街路和仁兴商业步行街、广场、公园及周边的建筑物、构筑物上的广告,临时占道广告、高空广告、市政设施上设置的广告,仁兴商业步行街两侧建筑物门窗、橱窗广告及落地广告的清理、审批和管理;铁东区政府、铁西区政府、四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红嘴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城区主要街路以外的街路、三经步行街牌匾以下的店面、门窗、橱窗广告及落地广告,居民区内建筑物、构筑物上的广告、临时占道广告、高空广告及主次街路牌匾以下的店面、门窗、橱窗广告、条幅及落地牌匾的清理、审批、管理,市工商局负责广告内容审查。
  完成时间:5月末达标。
  3. 彻底清除乱贴乱画。彻底清理城区内建筑物、构筑物、房屋立面及周边街路等附属设施(楼宇、街路标牌、路灯杆、果皮箱、公用电话亭、棚亭、桥梁、电力及电信杆)上的乱涂、乱贴、乱画。对大理石、花岗岩等石材墙面,应采用机器打磨的办法进行清理。对各种瓷砖、玻璃、金属等光滑封面的,应采用化学清除剂进行清理。对涂料粉刷墙面的应采用与建筑物相近颜色的涂料进行有效覆盖。对乱写、乱划(画)集中涂写面积较大的粉刷墙面,应进行整体粉刷。对公交站牌、街路牌、各类线杆等城市公共设施应采用药物清除剂进行清除,要基本恢复原貌。新发生的乱贴、乱画必须在每天上午9时前由所有权、使用权单位清除干净。要加大打击力度,对涂写张贴野广告者依法严惩。
  责任单位:铁东区政府、铁西区政府、四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红嘴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建设局负责仁兴商业步行街。市公安局配合。
  完成时间:4月30日前达标。
  4. 加强建筑工地管理。没移交保洁的小区和楼房,由开发单位负责保洁,达到标准。已动迁和没完工的要达到围圈标准,施工工地主要路段必须用彩钢板围圈,高度达到2米,一般路段围栏不低于1.8米。围圈内的施工工地做到文明施工,物料摆放有序,废弃物清运及时,食堂、厕所、工棚符合卫生要求。严禁围圈外占道堆放物品、违章占道及破坏占压绿地树木。禁止施工车辆带泥上路,工地出入口要硬面化。凡是竣工的基建工地,必须及时将残土、物料清理干净,并办理环卫交接手续。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完成时间:5月20日前完成。
  5. 整治乱倒建筑垃圾。城区内所有拆迁工地、建筑工地产生的残土、基建垃圾必须统一清运到市建筑垃圾卸倒场。对城区内各出入口沿线已发生的乱倒建筑垃圾要及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清运,做到城区无建筑垃圾。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
  完成时间:5月末。
  6. 整治各类市场。
  (1)加强市场卫生管理。全面实行市场全程保洁,各类市场(包括早市、夜市)实行垃圾袋装化管理。各类市场要设专职保洁员,进行全程保洁。全程保洁的标准为:从上市到散市,保洁员在岗在位、摊位内外整洁、垃圾袋装化、无落地垃圾、市散地净,经营业户要达到“三具备”的要求,否则禁止经营。露天市场(包括早市、夜市)内的现场加工制做业户,操作区域的地面必须铺设塑料等安全耐用的临时防污设施,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油、污水等不准随意泼倒,防污设施要随市场上市、散市进行铺设和撤换。早市、夜市必须按时上市、撤市。禁止市场外溢,做到划行归市,分类经营。不准在市场内搞私搭乱建。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铁西区政府、铁东区政府、市卫生局配合。
  完成时间:4月10日前达标。
  (2)严格规范闲散劳动力市场。积极引导闲散劳动力进场经营,禁止占据主要街路及路口等待交易,公园北街、爱民街、南一纬路等地段要重点管理。
  责任单位:铁东区政府、铁西区政府,市就业局配合。
  完成时间:4月10日前达标。
  7. 整治居民小区容貌。小区内要达到巷路、甬路无塌陷、无积水,给水排水设施完好,上下水畅通,各类井盖完好无缺,围墙栅栏整洁,无损坏;无乱扔、乱挂、乱搭、乱建,阳台整洁,楼体干净,无乱停自行车,无占道(占地)经营作业,无“三堆”、“三小”、“三马”。楼道内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
  责任单位:铁东区政府、铁西区政府、四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红嘴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房产局、市公用局。
  完成时间:4月末达标。
  (四)整治环境卫生
  1. 主次街路、广场、步行街、河道、背街小巷、居民区要按时清扫保洁,达到“五净三根清”;步行街、广场等重点部位,春、夏、秋三季要按标准清洗路面;果皮箱、垃圾箱要及时擦拭清掏;小区的手推车、垃圾箱要按规定标准配齐数量,保证每天早6:00时至晚6:00时供居民使用;公厕按规定清扫、清掏、消杀,保洁到位。
  责任单位:铁东区政府、铁西区政府、四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红嘴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建设局、市水利局。
  完成时间:公厕清掏在5月20日前达标;果皮箱、垃圾箱擦拭在4月末前达标;其余在3月末前达标。
  2. 清除积存垃圾。彻底清除城区内、城乡结合部、铁路公路沿线、河道积存的生活垃圾以及“三堆”和白色污染。因装修或拆、扒、改等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残土要及时进行清运。
  责任单位:铁东区政府、铁西区政府、四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红嘴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交通局负责公路沿线的清理;市水利局负责南北河道及两侧清理;市教育局协助两区政府及两开发区管委会清拣白色垃圾。
  完成时间:4月末。
  3. 强化城乡结合部保洁。已有的127个保洁委要加大保洁力度,确保垃圾及时清运,无积存垃圾。
  责任单位:铁东区政府、铁西区政府、四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红嘴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4月末达标。
  4. 整治市区乱泼乱倒等行为。禁止沿街商业网点向马路雨水井倾倒污水、污物;市区饭店、商业网点及居民住户要定点,定时倾倒垃圾,环境卫生部门要及时清运。
  责任单位:铁东区政府、铁西区政府、四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红嘴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卫生局、市工商局。
  完成时间:4月末达标。
  5. 整治食品卫生行业、公共场所及单位卫生,全面取缔露天烧烤。全面加强食品和公共场所、单位卫生管理,以小饭店、小食杂店、小理发店、小浴池、小粮店等“五小”的规范整治为重点,全面提高“五小”行业卫生管理水平。一是完善“五小”行业的基础设施,做到基础设施齐全。二是加强“五小”行业的日常卫生管理,达到经常化。三是取缔已有的露天加工食品和露天烧烤。四是落实单位周末卫生日制度,单位庭院卫生整洁、除四害工作实现达标。五是火车站、客运站等公共场所做到站容站貌整洁,候车室清洁,保洁到位,窗明几净,站台及停车场整洁,无垃圾存在。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负责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露天烧烤和“五小”的整治;市爱卫办负责单位庭院卫生和除四害的整治、市交通局负责客运站管理整治;四平火车站负责站前及候车室、站台的整治。其中露天烧烤整治由市卫生局牵头,市爱卫办、铁东区政府、铁西区政府、市公安局配合。
  完成时间:4月10日前达标。
  (五)整治环境污染
  1. 整治噪音扰民。不准临街商家设置音响宣传招揽顾客,严禁散商游贩在市场、居民区用高音喇叭叫卖。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完成时间:4月末。
  2. 整治油烟污染。对饭店没按规定安装排油烟设施造成污染的限期整改;重点解决虽有排油烟设施但不使用,直接向墙外排放油烟的问题;对排烟设施漏油造成的污染要彻底清洗,恢复原貌;对燃用散煤的洗浴场所要责令限期整改,不达标的坚决取缔。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完成时间:5月末。
  (六)整治交通秩序
  重点整治残疾人机动三轮车载客营运,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违规呜笛,不按交通标志、标线和信号行驶。规范行人、非机动车行走秩序。强化对营运货车、小客车、出租车以及手推车停车点的管理,对交通乱点、乱段要重点治理。严格农用车、畜力车进城的管理,要求其必须按规定时间和路线行驶。全面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建设,破损的要及时修复或更新。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
  完成时间:5月末达标。
  (七)整治盗窃、破坏公共设施行为
  1. 严厉打击盗窃井盖子,损坏路灯、地灯、雕像和果皮箱等公用设施行为。对践踏绿岛行为要进行严管重罚,当事人要在新闻媒体上检讨。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铁东区政府、铁西区政府、四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红嘴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公用局、市电信通讯及公用设施产权部门。
  完成时间:4月末见成效。
  2. 搞好人行步道整修。一是对主次街路人行步道进行拉网式全面排查,对破损塌陷的路段要按标准进行维修。雨季后出现塌陷的,必须及时修复。二是对挖掘后的街路人行步道及小区内路面要及时按标准恢复。施工产生的超高土要彻底清除,迁移的公用设施要恢复原貌。对恢复不合格的人行步道要责令相关部门进行返工,直至达到标准。
  责任单位:铁东区政府、铁西区政府、市水利局、市公用局、市广播电视局、四平供电公司、市网通公司、市铁通公司、市电信公司及各类管线挖掘责任单位。
  完成时间:管线挖掘4月20日前达标,人行步道维护5月末达标。
  3. 做好道路、桥梁、路灯设施、排水设施、广场和南北河河堤内各类设施的维护。达到路况良好,桥梁安全,道路排水畅通,各类设施完好无损,路灯、亮灯率达98%以上,故障处理率100%,设施安全率100%。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水利局、吉林省宏泰建设集团公司、铁东区政府、铁西区政府、四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红嘴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区供热、供电、供水、排水、通讯及各类检查井设置单位。
  完成时间:道路、桥梁维护在5月末前完成;各类检查井井盖维护在4月10日前完成;其余在4月末前完成。
  4. 补换丢失和破损的果皮箱,对居民区破损的垃圾箱全面维护。
  责任单位:铁东区政府、铁西区政府、四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红嘴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房产局、市水利局。
  完成时间:5月末。
  5. 对不规范的供电、通讯及传输线路进行整治。严格按照城市规划管理要求,对电线、电话线及传输线的杂乱无序状况进行集中整治,对废弃的线杆要拔除并恢复路面。
  责任单位:市广播电视局、四平供电公司、市网通公司、市铁通公司、市电信公司,市建设局负责检查指导。
  完成时间:5月末。
  6. 全面整治公交车候车设施。按照高标准、规范化的要求,对所有公交车亭、指示牌进行集中整治,损坏的要修复,破旧的要粉刷、更换,歪斜的要扶正,废弃的要拔除。
  责任单位:市公用事业局。
  完成时间:4月末。
  四、时间安排
  本次整治共安排100天时间,从3月29日开始到7月10日结束,分4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3月29日-4月5日)。召开全市建设工作动员会议,各责任单位制定专项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层层动员,在全市形成浓厚的会战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4月6日-6月10日)。按照国家卫生城标准和本方案要求,全面开展整治工作。
  第三阶段:整改达标阶段(6月11日-6月25日)。针对暴露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第四阶段:验收总结阶段(6月26日-7月10日)。在初验和整改的基础上,进行验收,召开总结大会。
  五、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李福升     市长
  副组长:谷常山     副市长
          李纯厚     市政府秘书长
          张志民     市政府副秘书长
          邢 忠    市建设局局长
  成  员:王亚辉    铁东区区长
          刘俊玲     铁西区区长
          王俊龙     四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杨 文     红嘴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赵子伦     市爱卫办主任
          左今明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马占清     市经委主任
          李四海     市卫生局局长
          崔永刚     市文化局局长
          孟庆怀     市交通局局长
          王秀福     市工商局局长
          李云飞     市公安局党委书记
          王子联     市房产局局长
          蔺广太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宿增田    市财政局局长
          耿黎明     市人事局局长
          王绍军     市环保局局长
          张志勇     市公用事业局副局长
          马宝山     市水利局局长
          王伯军     市林业局局长
          牛立坚     市教育局局长
          管凤久     市广播电视局局长
          毛信辉     市体育局局长
          赵铁民    四平日报社社长
          肖 波     四平电视台台长
          马万英      四平广播电台台长
          李万军      四平车站站长
          孟凡平     市监察局副局长
          姚令军      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王冬辉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市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期间的组织协调、调度情况、部署任务、检查验收等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张志民
  副  主  任:邢 忠  刘向一  娄玉胜 孟凡平 王冬辉  刘 莉
  市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办公室下设11个督导小组。
  1. 建筑市场督导组
  组  长:韩辑 
  副组长:刘同明 蔺广太  
  2. 房地产交易市场督导组
  组  长:王子联 
  副组长:曲明威
  3. 市容环卫督导组 
  组  长:娄玉胜 
  副组长:刘 莉
  4. 环境保护督导组  
  组  长:李忠海 
  副组长:马向春
  5. 交通秩序督导组 
  组  长:姚令军 
  副组长:周辅强
  6. 公共设施保护督导组 
  组  长:马向春 
  副组长:刘同明 刘 凯
  7. 食品、公共场所及单位卫生督导组 
  组  长:赵子伦
  副组长:李 军
  8. 市场整治督导组
  组  长:郝连生
  9. 居民小区督导组
  组  长:武艺
  10. 宣传报道组 
  组  长:左今明
  11. 效能监察督导组
  组  长:孟凡平
  副组长:王冬辉
  (二)层层落实责任。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两区政府、两个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直各部门都要切实负起责任,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要把责任落实到每一个街道、每一个小区、每一个构造物,形成人人肩上有指标、有任务的工作局面。
  (三)强化监督检查。 在综合整治期间,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相关部门和两区、两开发区,对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每周至少联合检查一次,及时通报综合整治情况,表彰在综合整治行动中表现出色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对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拖拉、管理不到位的,采取末位公开曝光的办法,每周至少要在新闻媒体上通报一至三个单位。对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责任倒查和连带责任追究,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要在新闻媒体上公开检讨。对连续被曝光单位的领导班子,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提出调整意见。
  (四)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要在全市大力宣传“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的思想,把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街道、居民委、驻平部队和全体市民都发动起来,参与城市管理。从我做起,互相监督,自觉同不良行为做斗争。要加强城乡爱国卫生教育,不断提高市民素质。各新闻单位要对城区综合整治百日会战进行全程宣传报道,要确定领导专门负责,抽调骨干力量进行采编,宣传正面典型,曝光破坏城市建设成果、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不良行为。市电视台要恢复《共同家园》栏目,每月都要曝光一些破坏城市管理的不良行为。各中小学校要继续倡导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