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四平市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索  引 号: 112203000136266000/2007-00833
分  类: 其他 ; 意见
发文机关: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07年01月01日
标      题: 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型企业家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
发文字号: 四政发〔2007〕15号
发布日期: 2007年01月01日
索  引 号: 112203000136266000/2007-00833 分  类: 其他 ; 意见
发文机关: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07年01月01日
标      题: 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型企业家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
发文字号: 四政发〔2007〕15号 发布日期: 2007年01月01日

  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型企业家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

  四政发〔2007〕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辽河农垦管理区、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实现四平经济大发展、快发展,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型企业家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吉政发〔2007〕3号)精神,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具体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人才观,积极营造有利于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构建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需要的人才成长机制,着力建设一支熟悉国内外市场,具有较强经营管理能力的高素质的新型企业家队伍,为推动我市经济大发展、快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总体目标
  用5年左右时间,实现新型企业家总量大幅增加,结构明显优化,综合素质显著提高,造就一支既有企业经营管理才能,又有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在企业经营管理实践中大胆改革,勇于创新,精于管理,善于科学配置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型企业家队伍。
  (三)具体任务
  遵循企业家成长规律,培养职业精神,提高职业化水平。加强培训,建立职业经理市场,完善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培养机制,逐步实现企业经理的职业化和市场化。到2010年,力争达到有6个在国内及同行业有知名度的企业家;60个在全省及同行业有一定知名度的企业自主创业型人才;800个懂市场、善经营、能开拓的职业经理人后备队伍。
  二、新型企业家队伍建设的主要措施
  (一)构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服务体系
  建立和完善适合经营管理人才施展才能,建功立业的新机制。
  1. 建立职业经理市场。推进企业家市场化、职业化,发挥市场对人才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多渠道培养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大力发展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信息、咨询、交流等中介组织,建立仲裁机构,协调处理职业经理在聘用、辞退、流动等过程中发生的问题。
  2. 加强对职业经理发展规律的研究。建立职业经理发展研究机构,制定职业经理的素质标准,建立社会化的职业经理资质评价制度,实施职业经理资格证书制度,设立职业经理市场信息库,实行考培分离的教育培训制度。
  3. 加大高层次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引进力度。根据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状况,引进急需的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每年面向全省举办1-2次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招聘会,吸引高层次人才到四平创业。
  4. 加强企业家信用体系建设。市经委会同工商、金融、税务、法院、劳动保障等部门研究建立企业家信用档案,根据个人信誉情况评定信用等级,建立个人信用查询系统,推动信用职业经理、信用企业和信用四平建设。
  (二)加大教育培训力度
  1. 开展教育培训。要鼓励、支持和帮助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深造学习,有计划地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开办高层次的工商管理培训班,系统学习现代企业管理知识;要充分发挥互联网等媒体作用,举办企业经营管理专题讲座,组织开展短期学习和网上培训。组织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外出考察学习或学术交流,鼓励企业与国外、省外、市外知名企业开展培训项目合作。
  2. 建立新型企业家培训基地。依托省企业家培训基地、市内大专院校和具有培训职能的机构,建立松散联合型培训基地,每年有计划地组织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参加培训。
  3. 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之间的交流。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企业在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上开展国内、国际经济技术交流合作。选派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到发达地区企业挂职锻炼,有计划地从发达地区引进人才。积极开展企业引进国内外智力工作,根据需要聘请国内外专家到企业进行咨询服务和讲学。
  4. 规范企业家培训市场。实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教育培训工作归口管理。加强培训和评价机构的资格审定,新设立的培训机构,注册前要经市经委审核报省经委备案。加强对培训市场的管理,机关团体举办的培训班实行申报制度。加强对培训市场的法制建设和监督检查,禁止机关团体用行政手段强行向企业推销各种培训书籍和资料。
  (三)创造有利于企业家成长的社会环境
  1. 营造企业家创业氛围。要支持改革者、肯定成功者、鼓励创新者、宽容失败者。用事业留人、政策留人、感情留人。强化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意识,形成关心、爱护、尊重企业家的氛围,提高企业家的社会地位,为企业家排忧解难。
  2. 畅通企业家沟通渠道。各级政府要建立与企业家定期沟通制度,倾听企业家心声,帮助企业家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问题。要发挥中小企业协会、企业家协会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和民间组织、中介机构的积极作用,为企业家之间的交流、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合作、企业与政府之间的沟通搭建平台。
  3. 鼓励竞争。积极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提供公开、平等竞争的机遇和条件,为高层次管理人才脱颖而出营造良好的竞争氛围。
  (四)建立企业家创业激励机制
  建立表彰奖励制度,对在我市经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家和企业进行表彰奖励,市政府每年开展一次“四平市十强企业”评选活动,连续两次被评为“四平市十强企业”的主要经营者,优先列入四平市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推荐名单,在四平日报和电视台进行宣传。每年进行一次企业经营功臣评选,对纳税贡献突出者给予重奖。对优秀企业家和优秀企业在国债贴息项目、政府扶持资金以及资源配置上给予政策倾斜。在职称晋升,评选劳模等优先考虑。吸收优秀企业家进入政府议事咨询机构。
  (五)建立企业家约束监督机制
  要加强企业工会组织建设,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和职工董事监事制度,切实保障工会组织和职工群众的民主监督作用,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维护企业与职工利益、协调劳动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稳定社会秩序方面的积极作用。要加强依法监督,建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企业规章制度,形成事前依法防范、事中依法办理、事后依法完善的现代企业法制化管理方式。
  三、加强新型企业家队伍建设的组织领导和物质保障
  (一)组织领导
  新型企业家队伍建设作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筹安排,分工负责。市政府成立新型企业家队伍建设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委,负责全市新型企业家队伍建设的协调指导和管理工作。各地和市直相关部门要将加强新型企业家队伍建设工作列入议事日程,逐级建立责任制。要有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开展监督检查,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二)物质保障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企业家队伍是实现我市经济大发展、快发展的重要智力保障。各级财政部门对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的日常工作和教育培训所需经费要给予适当补贴,并纳入财政预算。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16号)的有关规定,企业应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到2.5%的比例提取教育培训经费,列入成本开支,专项用于员工的继续教育和培训。
  二○○七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