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统筹协调的通知
四政发〔2007〕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辽河农垦管理区、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和统筹协调,建立、健全改革工作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省经济体制改革统筹协调的通知》(吉政发〔2006〕42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建立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对重大改革事项进行统筹谋划,确保决策正确有效,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建立改革统筹协调机制重要性的认识
深化体制改革,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体制保障,是应对关键时期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与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经济体制改革涉及体制转轨和机制转换,与经济社会发展关联度高,配套性强,与行政体制改革联系紧密、相互促进,同时,经济体制改革内部的各专项改革既各有特点,又相互衔接。因此,加大改革攻坚力度,顺利推进改革,就必须加强经济体制改革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保证改革职能的积极履行和改革工作的有效组织。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局意识和系统观念,统筹协调抓好各项改革工作,把改革的任务贯彻到日常工作和各项发展举措中。
二、建立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统筹协调机构
市政府决定,建立全市改革联席会议制度,由副市长王宏志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日常工作。
改革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市发改委、市经委、市财政局、市人事局(编办)、市劳动保障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农委、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牧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粮食局、市法制办。各成员单位指定1名领导和联络科室负责同志,分别作为改革联席会议成员和联络员。
改革联席会议主要工作职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审议全市经济体制改革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改革指导意见;审议有关部门拟出台重大专项改革意见或实施方案,确定重大经济体制改革试点范围;定期听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汇报,研究经济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和政策,向市委、市政府提出重大改革建议;研究涉及改革的其他重要事项;督办有关改革政策的落实,检查评估改革效果。
改革联席会议工作方式:改革联席会议每年召开2-4次。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市政府主管副秘书长、市发改委主任可受召集人委托召集会议。
各地也要建立相应改革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经济体制改革的统筹协调。
三、加强经济体制改革的指导
(一)组织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积极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通过适当形式,及时对改革的中长期目标、阶段性任务和重大政策措施提出建议。结合编制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同步编制经济体制改革规划,确定阶段性改革任务,提出重大改革措施。全市经济体制改革中长期规划由市发改委负责编制,经市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全市年度改革指导意见由市发改委负责制订,经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年度改革指导意见要结合本市实际,明确重点改革任务,落实责任部门。综合性改革方案由市发改委负责拟定,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由市直有关部门拟定。
各地和市直部门要在每年的9月30日前向市发改委报送下一年度改革项目计划。
(二)协调拟定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要充分发挥发展改革部门的综合、协调和衔接职能。发展改革部门牵头的改革任务、改革方案要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认真组织实施;以有关部门为主推进的改革,牵头部门要主动与发展改革部门沟通联系,发展改革部门要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加强具体指导;对部门意见分歧较大的专项改革方案,发展改革部门要主动搞好协调,组织研究并提出建设性意见报政府决策;国家重大改革方案的贯彻执行,除有明确规定外,由市发改委提出实施意见,做好改革方案并牵头组织实施。
(三)实行改革方案报审制度。凡重大改革方案,必须由方案起草部门向市改革联席会议提交方案,由改革联席会议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审定。凡需要以市委、市政府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发布的专项改革方案,必须经市改革联席会议论证后上报。其他改革方案由主管部门审定,报市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四、抓好经济体制改革项目的跟踪督查
各项改革方案出台前,要明确提出相关的责任单位,并制订科学的改革绩效考核评估标准,加强对各部门改革的监督检查。改革阶段性工作完成后,及时组织评估验收改革实施效果。要健全纠正改错机制,及时向同级政府报告改革进展情况和评估意见,对问题较多的改革措施进行调整。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和有效措施,加强对各项改革的监督检查,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矛盾和新问题。
五、建立经济体制改革信息沟通机制
(一)建立改革情况报送制度。每年6月15日和11月15日前,各地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及时向市发改委报送本地、本部门改革基本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安排及相关建议。要强化改革形势分析工作,把改革形势分析与宏观经济形势分析有机结合起来,及时形成全局性的改革形势分析报告。
(二)加强改革经验的总结推广。要结合改革实施情况,及时总结相关领域的改革经验,推动改革经验交流。各地和市直相关部门要总结改革的主要做法和典型经验,及时报送市发改委,以便推广。
(三)做好改革宣传工作。要通过多种有效形式,积极向社会宣传深化改革的各项方针政策、重大改革方案实施情况、推进改革的典型经验,探讨改革进程中的理论难点和政策走向,引导改革方向,促使广大干部群众更多地关注和了解改革,营造全社会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
二○○七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