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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3000136266000/2006-00903
分  类: 教育 ; 通知
发文机关: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06年01月01日
标      题: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教育局制定的2006年度教育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要点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四政办发[2006]29号
发布日期: 2006年01月01日
索  引 号: 112203000136266000/2006-00903 分  类: 教育 ; 通知
发文机关: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06年01月01日
标      题: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教育局制定的2006年度教育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要点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四政办发[2006]29号 发布日期: 2006年01月01日
  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教育局制定的
  2006年度教育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要点的通知
  四政办发[2006]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辽河农垦管理区,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市教育局制定的《2006年度教育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四月二十日
  2006年度教育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要点
  (市教育局      2006年4月)
  根据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吉林省2006年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要点》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06年教育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要点。
  一、依法治教与教育督导
  (一)各县(市)、区和各乡(镇)政府落实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有明确的思路;召开教育工作会议,实行例会制度;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政府领导与学校联系点制度,解决实际问题成效明显;落实《吉林省教育督导规定》政府行为突出,措施完善。
  (二)各县(市)、区政府“两基”巩固提高政策和措施完善;政府行为突出,措施得力,层层落实责任制。
  (三)县级政府教育督导机构、队伍和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建立对乡(镇)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机制并开展评估工作,“督政”力度明显加大;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督导评估进一步深化;职业学校督导评估全面展开,县级职教中心建设督导评估效果明显。
  (四)各县(市)、区教育法制机构、队伍和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依法治教工作全面推进,依法办学、依法管理的水平明显提高。“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有新进展,充分发挥示范校的典型带动作用。
  (五)制定并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深入推进“五五”普法工作。加强中小学特别是高中阶段学校学生法制课程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活动,师生的法律素质明显提高,依法执教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
  (六)教育监察机构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教育执法准确、严格、认真;无违法、违纪、违规现象。
  二、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
  (七)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大力加强教研指导与教学管理;建立和完善基础教育质量反馈体系;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全面实施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
  (八)控流评创工作有力度,有典型,效果好,辍学率控制在省定标准之内。
  (九)继续开展“小学、初中素质教育示范校”督导评估工作,真正发挥素质教育示范校的示范、辐射作用;“一督导三评价”工作按计划深入开展,评价结果得到真正运用。
  (十)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规划和年度目标,推进措施得力;积极开展“春风行动”,对口支援农村薄弱校援建工程档案完备,有经验、有典型;形成城区教师到农村定期任教制度。
  (十一)认真做好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及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中小学校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器材和体、音、美器材达到国家配备标准。
  (十二)省级示范性高中和省级重点高中的“联帮促”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果;大力推进农村普通高中建设。
  (十三)农村初中积极开展“分流”教育;农村初中办学模式改革全面展开,积极创建省、市级初中办学模式改革示范校;课程、教材、师资、基地落实到位。
  (十四)幼儿教育发展规划完善,措施落实到位;县级(含县级)以上城市学前三年教育率达80%以上,农村学前一年教育率85%以上;每个乡(镇)办好一所中心园,创建示范园,每个县(市)、区创建一所省级示范园;进一步加强特殊教育实验校建设;建立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实验工作深入开展;三类残疾儿童少年普及程度达到或接近普通学校义务教育水平。
  (十五)民族教育教学改革成果显著,开展1?2项县(市)级民族教育活动。
  (十六)认真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加强规范化管理,措施得力。
  (十七)加强教育科研工作,结合教育教学实际确立本地、本校科研课题;积极开展课题研究活动,成绩显著;科研活动管理规范;科研培训组织认真,效果好;科研经费有保障。
  (十八)中小学德育管理机构健全、队伍得到加强、制度完善;初步建立中小学德育长效工作机制;深入开展中小学“经历教育”,在特色和创新方面有所突破,成效显著;以“经历教育”思想为统领,积极开展影视、读书、家庭教育等各种校内、外教育活动;认真上好“经历教育活动指导课”;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力度大,成效明显;设立中小学德育工作专项经费,各项活动有经费保障。
  三、教育为经济建设服务
  (十九)职业教育工作有规划,目标明确,措施具体,效果明显;建立政府领导、部门合作机制;“三教统筹”工作取得实效;“农科教结合”有较大进展。
  (二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完成年度增招计划,招生数增幅15%以上;高中阶段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所占比例比上年提高幅度较大。
  (二十一)中等职业学校“百强校”建设有较大进展,县级职教中心建设和特色学校建设成效显著;中等职业学校各级示范校、重点校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显著;骨干专业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建成市(县)级骨干专业(点)和省级骨干示范专业(点)。
  (二十二)各县(市)、区,各乡(镇)政府落实“实训”基地建设进一步加强;专任教师学历达标80%以上;专任教师新知识、新课程、新技术培训面达50%以上。
  (二十三)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训取得新成果;“订单”教育、就业指导服务广泛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双证率”和就业率明显提高。
  (二十四)成人教育机构健全,完善农村职业教育和培训网络,措施得力;积极参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认真实施“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工程”,成效显著。
  (二十五)加快发展校办产业,开发教育资源市场,学校劳动实践基地建设明显加强,劳动技术教育成果显著,充分发挥教育自我发展和自我服务的功能。
  四、教育投入与办学条件
  (二十六)确保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用好中央、省各项资金,不截留、不挪用。
  (二十七)设立农村义务教育扶贫助学专项资金并保证其额度不低于国家和省下达指标的额度;“两免一补”落实到位。
  (二十八)农村税费改革后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教育的经费总额不低于2000年农村教育费附加和教育集资的总和并逐年有所增长,统一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使用。
  (二十九)县(市)、区设立义务教育专项经费,有民族教育任务的设立民族教育专项经费,无挤占挪用现象;设立职业教育专项经费,确保国家职业教育专项建设计划项目学校配套资金并足额落实到位;设立学校装备专项经费。
  (三十)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危房改造成效明显,完成省、市下达的任务。
  (三十一)普通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改善,“老三室”建设不断加强,管理完善,利用率进一步提高,演示试验和分组实验开出率达到100%;农村中小学体、音、美器材配备达标;民族学校办学条件达到同级同类学校水平。
  (三十二)完成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建设任务;设备运行维护资金落实到位,完成技术管理人员培训;设备、资源应用覆盖面达90%。
  五、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
  (三十三)全面规范教师管理与考核工作;确定普通中小学校教职工岗位及职责;教职工职称“评聘合一”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激励导向作用明显。
  (三十四)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措施有力、制度化效果明显;“一评三考”工作深入开展,评价方法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考核扎实推进;考核结果运用效果显著,教师整体素质明显提高。
  (三十五)20%以上的县级进修学校依托“教师网联”开展具有一定规模的远程教育非学历培训,全面推进新一轮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县级教师进修学校建设有所进展,努力达到省级建设标准。
  (三十六)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有计划、有方案、有财政经费保障;“送教下乡”活动有计划、有方案,保证有市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参加;农村(含县级政府所在地镇)高中教师学历达标率已达到95%的要增长1个百分点,已达到90%但未达到95%的要增长2个百分点,未达到90%的要增长4个百分点。
  (三十七)推动教师合理流动,实现教师资源优化配置,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补充必要师资。
  (三十八)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措施得力;聘请兼职教师的措施和办法完善;重点建设专业骨干教师、紧缺专业教师培训成效显著。
  (三十九)继续推进名师工程,对骨干教师进行素质考查和年度考评,实行动态管理,管理规范;骨干教师完成省级培训任务和市、县级年度培训任务,效果好;有完善的培训记录,骨干教师示范作用好。
  (四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推进分配制度改革,工资中30%津贴部分作为结构工资重新分配。
  (四十一)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利益和民主权利,严格执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落实教代会各项职权,教代会机构、制度规范健全;大力推进校务公开;抓好“职工之家”建设。
  六、教育系统稳定与安全工作
  (四十二)重视教育系统稳定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出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安全教育、管理和检查规范化、制度化;学校安全设施配套完善,无安全隐患;认真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大检查及专项整治行动,对安全隐患及时排查并认真整改,积极创建文明的校园周边环境;没有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四十三)认真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加大信访工作力度,领导重视,责任落实;没有教师群体罢课事件。
  (四十四)严格执行中小学收费各项规定,治理乱收费力度大,效果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推行“一费制”收费办法;认真查处中小学及在职教师乱补课、乱办班、乱订复习资料现象。
  (四十五)中考、高考、会考考风考纪好,考务工作严肃认真无纰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