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平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及监管工作意见》政策解读
一、《意见》的起草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饭碗主要装中国粮”,“保耕地,不仅要保数量,还要提质量。建设高标准农田是一个重要抓手,要坚定不移抓下去,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真正实现旱涝保收、高产稳产”。
为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指示精神,全面提升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平,系统规范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和监管行为,有效规避因政策界限不清晰,工作操作不规范,监管职责不明确等因素造成建设质量不高、建设资金挤占挪用、不能按期完成建设任务等问题,按照灵计书记提出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实施黑土地保护工作的核心工程,要形成我市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工作意见”“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问题还需专题研究,黑土地保护要立足问题导向,统筹用好各类资金,真正解决影响黑土地保护的具体问题”和德明市长提出的“从市政府层面出台相关的政策措施加强黑土地保护,特别是高标准农田要规范从规划、招标,建设后期维护的系列保障措施,确保黑土地保护真正落到实处”要求,市农业农村局起草了《四平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及监管工作意见》。
二、《意见》的制定过程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工作部署,结合四平市实际,市农业农村局起草了《四平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及监管工作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征求了市直各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完善,并履行了合法性审查程序,最终形成出台的《意见》。
三、《意见》的主要内容
《意见》分指导思想、遵循原则、制度框架、实施流程、项目监管、保障措施六个方面。对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各环节规范运行做出了详细规定。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监管内容、监管方式、监管职责。
四、《意见》的亮点内容
《意见》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和监管全流程进行了系统归纳,涵盖内容全面,便于操作,指导性更强。《意见》突出强化监管,提出了职能部门提前介入、通报、落实包保责任等措施。明确了财政部门和乡镇政府及村委会各方职责,明确了市、县两级政府提级管理和绩效考核评价具体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