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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3000136266000/2023-13443
分  类: 政策解读 ; 
发文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年11月30日
标      题: 关于《四平市支持传统产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01日
索  引 号: 112203000136266000/2023-13443 分  类: 政策解读 ; 
发文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3年11月30日
标      题: 关于《四平市支持传统产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01日
有 效 性:

  关于《四平市支持传统产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意见》是在全市上下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新型工业化,把建设制造强国同发展数字经济、产业信息化有机结合重要指示精神,省委、省政府关于抢抓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重大机遇加快推进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工作决策部署的背景下,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起草制定的。出台本《意见》的主要目的是加快推动我市传统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全面提升工业经济发展新动能。

  二、相关依据

  《意见》起草结合国家和省的部署要求和我市实际,主要参照了《吉林省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行动方案(2023-2025年)》、《吉林省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行动方案(2023-2025年)奖补实施细则》等文件内容。

  三、适用范围

  本实施意见适用范围为四平市域内实施“三化”改造和上云上平台的制造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的融资担保机构;提供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的供应商。

  四、主要内容

  《意见》共制定九项扶持举措,助力企业降本增效,全面提升工业经济发展新动能。

  一是对实施“三化”改造项目企业给予贷款贴息、事后奖补,鼓励企业加大项目投资。

  二是对实施“三化”改造项目企业,给予设备投入奖补。

  三是对为“三化”项目企业提供贷款担保的融资担保机构,给予担保补助。

  四是对实施“三化”改造项目建设企业,按新增地方经济贡献给予奖补,鼓励企业提质增效。

  五是对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服务本地项目的设备和技术服务费用给予补助,鼓励对智能制造项目企业点对点服务。

  六是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智能化工厂和车间给予奖励,鼓励企业建设智能化工厂和数字化车间。

  七是对新入选智能制造示范工程揭榜单位、两化融合示范试点企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企业给予奖励,鼓励工业企业参与国家“智改数转”、“两化融合”试点示范。

  八是对政策期内应用云平台的企业,给予上云企业费用补贴,鼓励企业上云用平台,优化企业资源管理。 

  九是为企业人才引进提供保障,对于企业引进急需的“三化”改造的人才,按照市人社局相关要求申报享受“英城英才新政十条”政策。

  五、政策期限

  本《意见》自2023年11月30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