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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3000136266000/2022-01115
分  类: 政策解读 ; 
发文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年05月07日
标      题: 关于《四平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试行)》政策解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5月11日
索  引 号: 112203000136266000/2022-01115 分  类: 政策解读 ; 
发文机关: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年05月07日
标      题: 关于《四平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试行)》政策解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年05月11日
有 效 性:

  

  关于《四平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一、制定依据

  《四平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审议稿)》制定的主要依据有三个方面:

  一是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十三条:“为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标准。”“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的特殊需要,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地方标准。”

  二是程序依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020年3月发布实施的《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6号),为我市制定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提供了原则程序规范支撑。

  三是权限依据。2020年12月,经省市场厅批准,同意四平市开展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并明确提出要制定实施《四平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二、制定过程

  2021年6月,我局起草了《四平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专门分别向市直机关、社会团体、院校等各界各部门征求意见,并逐条梳理修改意见建议。经市监局公平竞争审查,市监局党组会讨论通过,组织各行业专家专题论证形成《四平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送审稿)》报市司法局通过合法性审查,最终形成《四平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审议稿)》。该《办法》制定过程符合我市对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的要求,做到了内容科学,程序规范。

  三、主要内容

  《四平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审议稿)》共5章41条,包括总则、标准制定、标准实施、监督管理和附则。主要明确了以下内容:

  (一)确定了地方标准制定主体和范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结合省市场监管厅《关于同意开展四平市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

  的批复》,明确了四平市地方标准制定发布主体是市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范围是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以及工业、农业等领域。

  (二)确定了四平市地方标准的管理职责。

  依据《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有关条款,规定了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实行归口管理,负责本行业地方标准的提出、技术内容说明、修订复审等的组织管理工作,市级标准化主管部门负责地方标准的立项、审查、批准、编号、发布等工作;并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三)确定了四平市地方标准的制定程序。

  明确了四平市地方标准从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到审查、批准、编号、发布、备案再到复审等环节的程序和要求,进一步细化了立项征集、草案征求意见、标准审查会议、公示和异议处理等要求。确保利益相关方在地方标准制定过程中的参与权,提升地方标准的科学性和适用性。

  (四)确定了标准化工作的激励措施。

  为鼓励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教育科研机构积极参与地方标准化活动,依据《标准化法》、《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明确了对在地方标准化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