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平市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消防工作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经济社会发展方方面面,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根据党的十九大作出的“两步走”战略安排,“十四五”时期正值“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同时又处于消防改革转制“三年过渡期”和建设发展“窗口期”。在这一特殊时期,四平地区亟需一部全市级的消防事业发展建设规划,作为“十四五”时期引领全市消防事业发展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同时,按照每年国务院、省政府对我市消防工作考核验收的规律,上级还将对“十四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建设规划是否纳入市级重点规划进行考核验收。
“十三五”以来,全市消防基础设施和组织体系得到加强,消防安全综合实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显著增强,全市火灾形势持续平稳。然而,高风险的城市和低设防的农村仍然是我市火灾防控的主要矛盾,消防工作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局面短期内难以改变,社会抗御火灾和其他灾害事故的整体能力仍然薄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消防站点建设和救援装备建设还有大量欠账,应急救援能力与现实斗争还有很大差距,全民消防安全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起草过程
为了从源头上解决制约四平市消防事业发展难题,确保火灾形势稳定,市消防救援支队牵头编制了《四平市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经过调研评估、反复论证、征集意见、专家评审、风险评估和与国家、省相关纲要规划有效衔接,确定了发展目标。会前,何俊伟副秘书长又组织召开了相关部门参加的协调会,对《规划》内容进行了再审议,最终形成了今天上会的审议稿。
三、主要内容
《规划》提出了“推进消防协作机制,推进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火灾隐患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推进消防宣传体系化建设,推进消防站点建设,推进消防装备建设,推进综合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建设,推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推进科学智能的综合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推进全方位综合保障体系建设”十项主要任务。从推进消防协作机制、注重市场诚信引导、加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监管、加强农村消防基础建设、落实政府领导责任、强化部门监管责任、狠抓单位主体责任、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落实基层消防组织责任、严格消防责任追究、打造消防宣传新格局、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打牢消防宣传教育基础、深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强化队站营房设施建设、加强消防装备配备应急物资储备、完善作战指挥体系、强化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大力发展城市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科学智能的综合性应急救援体系、建立普惠便捷的公众服务、打造新型智能指挥中心、健全融通可靠的应急通信体系、强化经费保障体系建设、推进战勤保障体系化建设等26个方面对具体任务进行了明确。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各地消防专项规划的编制全部完成,补齐消防站点布局、消防水源建设、消防车通道、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短板,行业部门消防标准化管理达标单位不低于90%,公众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不低于75%,全市综合应急救援专业队能力和装备建设体系建设完成,全国重点镇、一般建制镇政府专职队全覆盖,完成智能指挥中心、应急通信体系和战勤保障体系建设,实现火灾防控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显著提升,全面推进我市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