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平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政策解读
一、起草过程
《规划》编制工作于2020年初启动。我局成立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编制领导小组,组织人员深入基层调研座谈,多次与市发改委沟通,有针对性地进行咨询论证。初稿形成后,先后征求22个市直部门和5个县(市)区民政部门意见,于今年9月下旬报市发改委进行专家论证。10月下旬,市发改委将专家评审意见反馈给我局,我们按照专家的评审意见,对应吉林省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进行了修改完善。《规划》经市政府分管领导审定后,按规定履行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法律咨询等程序,最终形成《规划(送审稿)》。
二、编制依据和原则
(一)编制依据。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时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为引领,深刻认识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民政工作明确的政治属性和职责定位,对标对表国家和吉林省《民政事业“十四五”规划》和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广泛吸收借鉴“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评估及相关调研成果,以推动四平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切实履行民政部门在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工作职责,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社会建设中的兜底性、基础性作用。
(二)编制原则。突出“五个坚持”,即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民政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将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精准送到群众身边;坚持服务中心,聚焦四平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目标任务;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形成同频共振的民政工作格局;坚持统筹协同推进,加强多部门协同,推动民政事业行稳致远。
三、基本框架和主要特点
(一)基本框架。《规划》共8章34节,设置1个指标专栏和7个提升工程专栏。第一章、第二章主要阐述“十三五”时期民政事业取得的主要成绩、“十四五”时期面临的形势、总体思路、发展愿景和目标。第三章至第七章主要阐述重点任务,明确了夯实基本民生保障基础、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推动基本社会服务高质量发展、规范优化区划地名管理与服务等5个方面工作思路,并作出部署。第八章主要阐述8项保障措施,分别为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健全民政法治体系、建立和完善民政标准体系、拓展民政事业资金来源、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扩展信息技术与民政业务融合的广度和深度、统筹民政领域安全发展、强化规划执行情况监测评估。
(二)主要特点。一是突出高位布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视察四平时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突出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四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总基调和总目标,对“十四五”民政工作任务进行全面部署,对2035年远景目标进行擘画,切实为困难群众实现共同富裕兜好底。二是突出创新与继承。着力于新时期、新发展格局对民政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在全面总结巩固“十三五”规划发展成果基础上,深化细化拓展延伸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注重完善城市生活困难人口救助体系、将临时救助审批权限下放到乡镇(街道)以及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五个全覆盖”模式、“文养结合”幸福养老模式、“十化”儿童关爱模式、“物质+服务”慈善救助新模式等示范引领作用。三是突出指标设置。指标专栏中的发展指标既与我省《民政事业“十四五”规划》相衔接,又体现了四平特色和创新引领,具有约束力、可检查、易评估等特点。四是突出利长远项目。主要包括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收住城乡困难失能和残疾老年人为主的养老机构建设、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等,体现了四平民政事业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五是突出补齐短板。围绕民政服务对象对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以及社会公平正义的现实需求和诉求,着力解决热点难点问题。比如:紧扣应对四平老龄化需求,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完善兜底性基本养老服务,设计四平市综合养老服务示范中心建设项目。围绕基本民生保障,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立足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完善殡葬公共服务体系。着眼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化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等,尤其重点针对困难群众、高龄失能老年人、留守儿童、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群体最基本的生存生活问题,建立完善主动服务的政策机制措施,严防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极端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