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平市城市体检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立“城市体检”评估机制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城市体检评估机制的改革任务,以建设宜居城市、绿色城市、韧性城市、智慧城市、人文城市为目标,促进城市人居环境高质量发展,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2021年城市体检工作的通知》(建科函〔2021〕44号)及《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开展2021年城市体检工作的通知》(吉建城〔2021〕1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城市体检实施方案。
二、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吉林考察四平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新发展理念贯穿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着力治理“城市病”,认真查找城市发展和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加快城市更新过程,使城市发展进入高质量阶段,提升城市人居环境品质、修复城市机体、恢复城市活力,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工作要求
以生态宜居、健康舒适、安全韧性、交通便捷、风貌特色、整洁有序、多元包容、创新活力8个方面城市体检指标体系为核心,采取“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方式,基于目标、问题、结果三个导向,建立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巩固提升的联动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城市品质,改善城市形象,不断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
四、实施步骤
我市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的2021年城市体检样本城市,围绕城市体检各项指标,采取城市自体检、第三方体检和社会满意度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1.城市自体检。由样本城市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以官方统计数据为主要依据,对城市体检各项指标测算分析,查找城市人民环境质量及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2.第三方体检。由我局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对城市体检各项指标测算分析,综合评价样本城市人居环境质量,查找存在的问题。
3.社会满意度调查。由我局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全面了解群众对城市人居环境质量的满意度,查找群众感受到的突出问题和短板。